刘峰内幕交易被罚百万
- 发布时间:2014-10-24 04:54:38 来源:京华时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京华时报讯(记者敖晓波)新大新材两年前的一项重大投资项目出现内幕交易,作为中间人的河南威斯特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峰在新大新材重大投资项目信息公开前买卖股票。近日,刘峰被证监会罚没逾百万元。
2012年7月13日,新大新材公告拟投资4.6亿元新建年产360万千米切割树脂金刚线项目,其中27亿日元(约人民币2.1亿元)用于从TKX公司购买项目相关的技术和设备。刘峰作为中间人负责与合作双方进行联系沟通,最终促成了双方的合作。但是,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刘峰却铤而走险,利用“谢某”账户,通过他人操作,于2012年7月2日至11日买入新大新材894641股。2012年12月25日,该账户中新大新材股票被全部卖出。“谢某”账户2012年7月2日至11日买入的“新大新材”卖出后盈利379315.01元。
证监会认为,刘峰的行为已经构成内幕交易。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决定:没收刘峰违法所得379315.01元,并处以758630.02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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