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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积极推进TPP和RCEP谈判

  • 发布时间:2014-10-23 22:30:38  来源:国际商报  作者:于新宇  责任编辑:罗伯特

  近年来,中国在积极推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谈判。然而,部分国内专家和学者出于地缘政治而非经济因素考虑,对加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谈判保持高度警惕,将其视为美国试图遏制中国在亚太地区的影响力之举。对于参与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谈判问题,应从多方考虑。

  贸易支持率

  赞驳交织,谈判形势复杂

  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最初是新加坡、文莱、智利和新西兰4个国家于2005年发起的一项动议,美国于2008年接管并将其升级为大型区域协定,现已吸收日本、加拿大、墨西哥等主要经济体,韩国和泰国也有意加入。

  如今,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谈判正面临错综复杂的局面,各方围绕自身利益展开博弈,特别是美日等国的交锋几近白刃战。

  最新民调显示,美国和日本民众压倒性地反对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2014年9月17日,美国皮尤研究中心发布多国关于国际贸易的重要舆情报告。调查结果显示,尽管全球普遍支持贸易,但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的乐观程度远高于发达国家。即便在发达国家中,日本和美国对全球贸易利益的观点也最为悲观。

  例如,19%的全球受访者认为贸易不利于本国就业,持同样观点的美国和日本受访者比重则分别高达50%和38%。与此类似,仅21%的全球受访者认为贸易使其收入降低,美国和日本相关受访者比重则升至47%和37%。仅10%的日本受访者认为贸易有助于提高收入,美国相关受访者比重为17%。从全球来看,认为贸易有利于提高收入的人数和持相反观点的人数为2:1。上述观点使日美两国与越南、马来西亚、秘鲁和墨西哥等其他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成员形成鲜明对比。

  在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成员中,越南民众最青睐贸易,95%的受访者表示贸易有利,78%表示贸易创造就业岗位,72%表示贸易提高收入,31%表示贸易降低物价。在各方面(降低物价除外),越南相关受访者比重均高于接受调查的其他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成员。

  马来西亚紧随越南,87%的受访者认为贸易有利,57%认为贸易创造就业岗位,47%认为贸易有利于增加收入,仅9%认为贸易降低物价。

  在这份调查中,墨西哥紧随日美,成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成员中对贸易青睐程度最低的国家。仅43%的受访者认为贸易创造就业岗位,31%认为贸易增加收入,24%认为贸易降低物价。尽管如此,墨西哥上述比例仍高于日本,后者仅15%的受访者认为贸易创造就业岗位,仅10%认为贸易增加收入。

  美国民众对贸易的评价仅仅略高于日本,20%的受访者认为贸易创造就业岗位,17%认为贸易增加收入,35%认为贸易降低物价,在接受调查的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成员中占比最高。

  值得关注的是,和发展中国家相比,贸易更容易拉低美日等发达经济体的物价。整体而言,美国人对贸易的支持率最低,仅68%的受访者认为贸易有利;日本为69%;全球为80%。

  调查显示,日美政府在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问题上遭遇的国内反对最为强烈,最大的反对力量恰恰可能来自安倍首相和奥巴马总统本人所在政党。

  安倍所在的自民党与反对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的强大利益团体关系密切,特别是农业游说团体。尽管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文本仍处于保密谈判阶段,外界所知细节甚少,美国国会许多民主党议员仍不断猛烈抨击该协定,奥巴马亦未能获得至关重要的快轨授权。有望成为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的希拉里则表示,国会在当前政治环境下或无法批准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

  立场利益

  中国的立场

  面对当前形势,中国应积极考虑早日参与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谈判,以便对有关进程施加更大影响力,保持亚洲经济的积极活力。

  国际社会普遍认为,中国虽已成为全球货物贸易第一大国,却似乎乐于坐视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自由发展,不给自己留下一隅之地。对于中国这个全球第二大经济体而言,这是否是一个明智选择?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究竟是竞争还是互补关系?一旦在这些大型区域贸易协定的细节上出现失误,或严重损害亚洲的区域经济基础设施,乃至中国自身的更长远利益。

  美国政府强调,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旨在为未来的贸易和投资协定设定最高标准,包括可能影响知识产权、劳工和环境规则、国企待遇等一系列敏感议题的准则。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或借此影响未来诸双边谈判框架,帮助陷入停滞的多哈回合谈判建立平台。又鉴于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在大部分领域被视为全球标准的标杆,设定此类高标准显然符合美国利益。

  然而,部分国内专家和学者对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长期持怀疑态度,认为其是美国遏制战略的一部分。

  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被宣扬为一项惠及全球经济的21世纪高标准协定,也被视为美国加强自身亚太地区战略利益的重要举措。在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谈判风生水起的同时,美国高调宣布“重返亚洲”和“亚洲再平衡”,这一事实恰恰佐证了上述人士观点——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是美国战略的一部分,旨在检验美方日益增强的区域影响力。在国企角色和知识产权方面,鉴于越南和马来西亚等国家的立场更接近中国而非美国,双数观点或可在两国身上得到验证。

  事实上,哪方观点正确并不重要。更重要的问题在于,当前中国正积极参与和推动以东盟国家占多数成员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今后在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问题上将持何立场?

  目前中国尚难达到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正在商谈的高标准,国企、政府采购规则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要求都是潜在的绊脚石。

  但中国并非唯一难以达到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高标准的国家。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谈判成员是一个多元集合体,国家规模和发展水平迥异。越南、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均设有享受政府优惠待遇的重要国企;马来西亚总理在大选中势力日微,被人谴责出卖国家利益;越南等国家将面对遵守严格劳工、法律和环境规则的挑战;加拿大、日本、美国等“高标准经济体”倾向农业利益的保护主义情绪高涨;在试图推翻对保护农业利益的历史性支持方面,日本首相安倍晋三遭遇的反对尤为高涨——日本农业团体既可成就一个政党,也可毁灭一个政党。

  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相比,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被认为灵活性更低,妥协余地更少。但考虑到谈判成员的多元化和已然升温的紧张形势,上述问题不应被视为中国不可逾越的障碍。从历史看,发展中国家的繁荣程度越高,责任意识越强,腐败程度越低;从短期看,更严格的标准或不符合中国当前战略目标;但从长期看,即便中国在确定国家参与的关键领域等部分问题上继续持不同观点,在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红利仍或促使中国向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标准靠拢。

  在许多关键问题上,中国长期利益与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设想之间的差距实际上并不悬殊。未来除战略性行业外,国企和私企最终可能获得同等待遇。

  2013年9月以来,中国大力推动建设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一定程度上意味着对符合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目标的原则进行试点,提出的改革举措获得了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大力支持,包括对所有进口产品(含农产品)实行零关税、保护知识产权以及确保尊重劳工和环境标准。中国还将推动外企与国内企业享受同等待遇,减少向特定行业和国企提供优惠支持。

  此外,上海自贸试验区还将作为金融服务和资本流动的自由化试点,最终有望实现人民币自由兑换。在当前试点推行的重要原则中,还包括以负面清单方式向外国投资者开放市场。

  关于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实际运行方式,目前仍存在一些质疑。事实上,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成功在于此类改革在全国范围内的推广,大肆渲染自贸区自身并无必要。在推动上海自贸试验区发展过程中,中国事实上正释放出一个信号——有意探讨加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谈判的可能性。

  一致性贸易框架

  并行谈判的优势

  在当前情况下,中国可在积极推进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同时,考虑尽早参与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谈判,以便在制定标准方面拥有更多话语权,而非姗姗来迟后被迫接受一项完全成形的协定。

  由于申请加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的新成员需得到原有成员的一致同意,目前加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可避免日后由于非经济原因被列入“黑名单”的可能性。即便加入申请遭到拒绝,从战略角度看仍有利于中国——和被动等待受邀加入协定相比,摸清当前加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是否受到欢迎更为可取。

  此外,中国参与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谈判对该协定本身也大有裨益。部分国家从一己私利出发,声称中方参与谈判或带来破坏性,难以给予一个大国关税豁免待遇。尽管如此,身负一系列敏感议题的日本尚能加入谈判,上述借口已不攻自破。事实上,和单一主导国家与多个小国开展谈判相比,会同多个大型经济体建立贸易框架对协定的未来更有意义。

  一些国家以中国已经参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为由,反对中国参与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谈判。

  但值得注意的是,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与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的许多目标具有一致性,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涵盖议题范围略窄,更低的标准加之发展援助承诺使其更易于被发展中国家接受。事实上,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谈判进程均耗时漫长,一旦协调不当,极易导致冲突。鉴于东亚地区大量经济活动依靠联系各国的生产共享网络的运行,这一冲突或损害区域经济。

  过去数十年间,生产共享网络的兴起造就了东亚经济的成功。小国无需生产整个产品,通过生产零部件即可实现规模经济和专业化;劳动力规模则使中国一直扮演最终产品组装基地角色。有鉴于此,任何区域贸易协定均应支持这一高效的零散化生产模式。随着各国通过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或二者兼有的途径推进贸易自由化,有必要确保该进程不因制定冲突性规则或限制性原产地规则而损害生产共享网络。

  综上,为实现国家利益最大化,确保亚洲经济继续成为全球最具活力的地区,中国应统筹评估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谈判进程,将其更紧密有机地结合起来,积极考虑同时参与两项谈判。

  (作者单位: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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