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放价格机制红利 惠及百姓民生福祉
- 发布时间:2014-10-23 07:35:21 来源:南昌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释放价格机制红利,惠及百姓民生福祉。昨日记者从省发改委召开的《进一步深化价格管理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到2020年(争取在2018年前),我省将完成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服务价格、放开民办教育收费等“一揽子”惠及民生的价格改革,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政府重点监管价格行为的管价机制。
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
民办学校收费不设限
“价格改革涉及千家万户,未来几年省内将减少政府定价项目,下放价格管理权限,特别是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省物价局局长叶柏青说。据了解,从今年起至2020年,取消低价药品最高零售价,建立低价药品清单制度;放开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成人教育和自考助学教育收费;放开民办教育收费 ,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核定学费、住宿费等收费标准。放开部分中介和专业服务收费:房地产咨询服务收费、律师及基层法律服务收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招标代理、勘察设计、工 程监理服务以及在专利代理、报关、非强制性产品质量体系认证、金银饰品质量检验、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评审等专项服务价格。
患者“用脚投票”
非公立医院不会涨价
长期以来,困扰人们看病难问题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公立大医院的服务供不应求。为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健康服务业领域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作用,本次价格改革将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服务价格。那么放开价格后,是否会出现乱涨价的情况?省物价局副局长成华表示,目前我省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服务的市场占有率较低,在与公立医疗机构竞争中仍处于弱势地位。放开非公立医疗机构服务价格后,由于在基本医疗服务上与公立医疗机构存在竞争,其基本医疗服务的价格会与公立医疗机构基本衔接,因为基本医疗的定价受医保报销政策控费的限制,从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实践来看,一般都是参照公立医院来定价,如果在服务质量相同或相近前提下,价格的高低不同,患者自然会“用脚投票”,所以不会出现集中涨价局面。但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个性化、特色化等非基本医疗服务价格,将根据市场供求、支付能力等因素自主确定。
居民用气阶梯计价
大多数家庭不增加负担
“2015年底前,将统一对我省所有已通气城市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引导居民合理用气、节约用气。”省物价局副局长黄海根表示,我省实施居民阶梯气价,将注意保障基本与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相结合。对于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实行相对较低价格,绝大多数居民家庭用气不增加负担,确保低收入困难群体家庭基本生活水平,不因实行阶梯气价而降低;对超出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的部分,适当提高价格,以反映天然气资源稀缺程度。同时,注重补偿成本与公平负担相结合。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总体上将逐步反映用气成本,减少交叉补贴。同时,公平用气负担,用气多的居民多负担。据介绍,明年三季度,省发改委将召开全省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实施方案听证会;明年四季度出台全省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实施方案。
“晒”涉企收费清单
小微企业相关收费长期免单
我省还将进一步减少和规范涉企收费,把暂免小微企业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改为长期措施;清理取消一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建立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所有收费纳入清单,对外公开,接受监督。清单外的一律不得收费,清单内的逐步减少数量。加大对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乱摊派行为监督检查的力度,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同时,我省将改进药品价格管理方式,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按照国家部署,结合医改进程,对药品价格从管理最高零售限价转为管理医保报销支付价格,形成“政府间接引导、医保约束费用,市场形成价格”的新机制。
□记者 万晓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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