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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养父母” 被拐儿童面临的“二次伤害”

  • 发布时间:2014-10-22 08:36:39  来源:中国民航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电影《亲爱的》根据一则真实的“打拐”新闻改编,讲述了以田文军为代表的父母们在孩子被拐后,不懈寻找孩子并和其养母争夺孩子的纠结故事。在现实生活中,孩子被拐所引发的“痛”自不必说。但每起案件背后,留给人们和社会的思考也有很多。

  “必须呼吁‘买拐同罪’”

  《亲爱的》改编自一个真实的故事。2008年,在深圳开电话超市的彭高峰因为儿子彭文乐被拐走,踏上了漫漫寻子路。

  2010年9月27日21时,记者邓飞在微博上贴出彭文乐照片,并写道:“互联网能再次创造奇迹吗?请帮助彭高峰找到他的儿子彭文乐。”这条微博到2011年春节时已经被转发了6000多次。

  2011年2月,一名看过微博的大学生在回乡时,偶尔发现一个酷似彭文乐的孩子,连忙打电话给彭高峰。当月25日,彭高峰找到了儿子。

  邓飞在陪彭高峰去救孩子时,看到孩子的“养母”一直在哭。“我当时心里也很难受。但理性告诉我,不能同情她。一个孩子被拐卖,打碎的是很多人的命运和幸福,至少直接让3个家庭痛不欲生——夫妻的小家、双方父母的家庭。”邓飞说。

  作为“网络打拐”第一人,邓飞认为,现在打拐的最大困难在于,社会对买孩子的人持宽容甚至是同情的态度。邓飞说:“我们必须呼吁、推动‘买拐同罪’。”

  孩子回家需要养父母配合

  但另外一方面,对于被拐儿童而言,离开“养父母”,往往也会面临“二次伤害”。

  彭高峰曾帮助一名家长找到女儿,小姑娘丢的时候不到3岁,被找到时已经7岁了。回家后,她一直不肯认亲生父母,哭着要回“老家”。

  青少年心理学家李春漫告诉记者,孩子到6岁后才能对人和事有清晰的记忆和定位。所以更多被拐卖的儿童选择认“养母”为母亲,在被寻回后不愿与亲生父母相认。

  李春漫说,找到孩子并非结束,而是开始——需要对孩子进行两方面的心理治疗。一是被拐卖时造成的心理创伤,二是被找回时与“养父母”分离造成的创伤。“这不仅需要亲生父母的配合,如果条件允许,也需要‘养父母’的配合和支持”。

  李春漫说:“从法律角度,孩子是否能与‘养父母’接触,须由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决定。但从心理和情感角度,强行分离,同样是对孩子的伤害,应允许‘养父母’进行适度探望。给孩子一个过渡期,让孩子在心理上逐渐由与‘养父母’的依恋关系,过渡到与亲生父母的依恋关系。”(原载《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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