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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必由之路

  • 发布时间:2014-10-22 00:32:03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著名法学家、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

  “法治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必由之路,国家治理法治化包括治理体系法制化和治理能力法治化。”张文显表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治理体系是由一整套制度构成的,国家治理制度只有上升为宪法和法律,实现法制化,才能定型化、精细化,这样既便于民众知晓和遵守,又能增强执行力和运行力。”张文显表示,宪法是国家治理体系的基石,正是通过宪法的确认,国家治理中带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获得了最高的法律效力,具有极大的权威性、连续性、稳定性。

  张文显说,时代潮流不断在变,这就要求在国家治理中必须遵循法治的规律和原则,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的能力。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习惯。特别是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不能简单依靠国家强制力、甚至国家暴力去压制,不能用行政手段“摆平”,也不能套用“人民内部矛盾人民币解决”的老办法,而是要通过法治方式、回归法治途径,把社会矛盾的解决建立在法治基础上,把维稳建立在维权的基础之上,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司法程序予以终结。

  张文显说,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应当正确处理改革与法治的关系。我国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纪元,许多改革举措涉及现行法律制度,致使改革与法治的关系十分敏感:是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改革,还是冲破宪法法律制度乱改革,这既是对改革的考验,也是对法治的挑战。

  “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还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党的政策与国家法律的关系。”张文显说,在实践中,一些人往往混淆政策与法律的界限,重政策轻法律,甚至用“土政策”取代法律、冲击法律等现象依然存在。因此,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政策与法律的关系,科学分析矛盾问题,努力做到法律与政策统一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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