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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18万工商户亮家底

  • 发布时间:2014-10-21 08:29:27  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 张娜)从10月1日开始,我市企业的运营情况、企业信用记录、资产规模……这些关于企业“家底”的信息将全部公开,市民可以从网上查询到企业所公示信息,并对企业信息真伪等进行监督举报。

  10月1日开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全市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工作将同日全面启动,不论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都需在网上公示企业的相关信息。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自从注册资本登记制度实施以来,我市市场主体发展迅速,目前全市市场主体(不含外资企业)总量达到18万户,其中:个体工商户14万户,企业4万户。以往,如果市民想了解一个企业的经营状况是很难的,然而从今年10月1日开始,只要打开网站,你所关注的企业的信息将一目了然。

  记者从市工商局企业监督科了解到,《条例》规定,企业应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工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企业需公示的年度报告内容包括:企业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企业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等。同时,企业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时向社会公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据市工商局企业监督科王科长介绍,以前企业年检时企业法人要提交年检报告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许可证复印件、分支机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等多项书面材料,这些材料在年检通过后都要存入企业登记档案。从10月1日之后,就全部在网上操作,企业只要登录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填写信息,保存提交即可,省去了填写纸质材料、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等环节。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在规定时间内未报送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的,或者报送的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由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个体工商户被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条例》将为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中的“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实现提供制度保障,进而推动构建社会诚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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