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建立重点项目淘汰退出机制
- 发布时间:2014-10-20 05:59:25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石伟报道:福建省近日发出《建立规范省重点项目淘汰退出和参照增补机制的通知》,将不符合要求的项目淘汰出省重点项目名单,建立和完善全省重点项目管理长效机制。
福建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土地资源十分稀缺。近年来,一些地方和企业以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的名义圈地占地,圈而不用,占而不建,导致土地闲置、资源严重浪费。一边是一些成长性强、科技含量高、技术密集的企业和项目以及许多重要的民生项目无地可用,一边是许多企业以重点项目的名义拿到土地后长期闲置。
为从根本上改变这种状况,福建省发改委、省重点办等部门出台措施,将在每年年底由发改委、重点办对全省重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对已列省重点项目两年仍未开工建设、无实质性进展或已明确停缓建的,在筛选下一年度省重点项目时报请省政府批准淘汰退出省重点项目名单,同时取消重点建设名号,收回有关优惠政策。国土、林业、海洋等部门将督促项目所在地对长时间占用土地、林地、海域指标不开工建设或已经供地、未按要求开工造成土地(林地、海域)闲置的,及时进行调整盘活,以确保将有限的土地指标用在急需的项目上。
福建省还将规范省重点项目参照增补机制,对拟增列的省重点项目进行严格把关。省政府在每年年初确定并公布省重点建设项目名单之外,安排两次定期审定增补参照省重点项目管理的项目名单,由各设区市政府根据需要将拟申请增补的项目情况集中向省发改委、省重点办进行申报,经省政府研究同意后批复增列参照省重点项目管理的项目名单。申请列入参照省重点项目管理的项目,必须符合当年省重点项目筛选标准,前期工作达到一定的深度。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的项目和商品房开发项目,将不列入参照省重点项目管理。福建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一措施将从今年底开始实施并将成为每年的常态性工作,目前正抓紧制定相关的实施考核制度,以督促地方各级政府及各个项目单位进行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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