梯若尔给打破垄断更有效的答案
- 发布时间:2014-10-14 02:31:00 来源:新京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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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若尔在研究中所提出的利润分享问题、收入转移和利润虚报方面的欺骗行为、机会主义行为和静态承诺不可信问题都与发达经济体这些年的一些市场行为能够找到对应,而这对中国处于经济转型和深层次改革的今天更有参考意义。
作为全球经济学界殿堂级奖项的诺贝尔经济学奖,不仅是洞悉全球主流经济学研究方法与研究趋势的窗口,也成为正处于迷茫困惑的全球经济风向标,为各国政策制定者提供新的政策指引和治理参考。
让·梯若尔教授凭借新产业组织理论、新规制经济学和不完全契约理论斩获2014年的诺贝尔经济学奖既出乎意料,但也实至名归。诺贝尔经济学奖这些年越来越难以预测也恰恰说明传统主流经济学正在遭遇危机,各类流派兴起。当前主流经济学正在面临方法论、“形式化”,以及解决现实问题能力的冲击和挑战。
事实上,自1969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设立已有45年历史。与危机之前诺奖近些年更多的关注一般均衡理论、宏观经济学以及经济分析新方法不同,金融危机之后,诺贝尔经济学奖正在从过去对计量问题的重视转向经济领域的现实问题分析,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矛盾是经济学对“现实世界”的回归。
让·梯若尔教授从当代经济学三个最前沿的研究领域博弈论、产业组织理论和激励理论的十几年融会贯通的研究中获得了经济学研究的真谛和“秘笈”,这个真谛就是作为一个经济学家的直觉——即透过纷繁复杂的经济学现象把握经济学本质规律的能力。
从某种意义上说, 让·梯若尔教授的新规制经济学更受到发达国家政府的关注。由于对垄断监管的缺失,非成本因素造成的价格高企,或是效率低下的公司通过阻碍新的、更高效的公司进入市场而存活。而随着20世纪80年代,世界各地在电信、电力、铁路、煤气、自来水等自然垄断产业中掀起了“管制改革”的浪潮,放松管制、引入竞争、产权私有,由垄断走向竞争已成为世界各地自然垄断产业市场化改革的主导趋势。
传统的规制方法主要有两种:基于服务成本定价的服务成本规制方法和基于拉姆齐定价规则的拉姆齐-布瓦德规制方法。由于忽略了规制中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而使得它们无法提供正当的激励。一般地,被规制的垄断企业拥有有关运营成本的私人信息,并且总是积极地隐瞒这种信息,因而规制方很难获得精确的成本信息。在这种环境下,上述两种方法会带来极大的激励扭曲。
对自然垄断以外防止过度竞争,保证资源配置的高效率是反垄断的目的。纵观世界垄断行业改革实践的经验,垄断行业主要经历了三大根本性改革,即产权改革、经济自由化、规制改革。梯若尔在研究中所提出的利润分享问题、收入转移和利润虚报方面的欺骗行为、机会主义行为和静态承诺不可信问题都与发达经济体这些年的一些市场行为能够找到对应,而这对中国处于经济转型和深层次改革的今天更有参考意义。
此外,让·梯若尔教授的模型对于掠夺性定价、反垄断政策制定都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所以,这些年来,对于产业组织、反垄断政策,以及政府规制方面都有极强的现实操作意义。特别是梯若尔教授又将激励理论和博弈论应用于激励规制理论分析,这使得他的规制经济学达到一个新的理论高峰。他们倡导简单的政策规则,比如为寡头公司设定价格上限、禁止竞争者之间串通,但允许产业链上位置不同的公司进行合作。是在信息不对称的假设下,以刻画最优规制为目的,设计的激励机制。
从理论和国内外实践看,对传统自然垄断行业,如电信、电力、石油等,政府管制者的目标和角色定位, 都应促进竞争。即使垄断不可避免,也要保持有效竞争机制,其中最重要、最关键的就是要在法治前提下限制行政性垄断,不能以行政手段限制进入。如何通过对垄断的监管提高效率,我们可以在让·梯若尔教授的《政府采购与规制中的激励理论》中找到答案,因为这本书可称之为是一部真正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理论著作。
在中国构建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国企改革”是重头戏。有一部分企业会仍然保持国有企业的形式。政府与国有企业之间是一种委托- 代理关系。但随着时间的推移, 除了自然垄断行业和某些特殊行业外,混合经济所有制将成为主流,这个转轨的过程, 就是一个规制的演进过程:从高度规制( heavy-handed regulation)到低度规制( light-handed regulation) 过程。因此,政府如何进行制度安排,破解垄断难题,实现最优规制,通过有效反垄断提高市场效率就变得意义重大。
□张茉楠(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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