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支持力度,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下同)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对月营业额2万元至3万元的营业税纳税人,免征营业税。 财政部网站
老公签证出问题女子独自度蜜月 逗趣照片留念
暴雨中的婚礼:没有宾客,有你就好
PS天才与明星“合照”以假乱真
纽约出现“曼哈顿悬日”景观 民众扎堆目睹
上海一高校280名男生为全系唯一女生庆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