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云 老功夫能否翻越新关山?
- 发布时间:2014-10-09 01:29:26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阿里巴巴是马云的骄傲,他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凭借一句神奇的咒语'芝麻,开门',阿里巴巴拥有了山洞里的奇珍异宝。"在开创了一段商业传奇之后,如今,又走向了美国资本市场,人们不禁要问:
●阿里巴巴在国际资本市场上能长久站稳脚吗?
●阿里巴巴还将遇到国际资本市场上的哪些风险?
●阿里巴巴有能力应对新的挑战吗?
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阿里巴巴在纽交所上市,登陆美国资本市场,无疑是马云的巨大成功,标志着一个时代的开始。至于未来的路怎么走?坊间已有诸多猜想。人们纷纷猜测:马云未来将复制在中国的成功?还是重新开创一番新的局面?
疑雾篇
国内成功能否复制
如何找到更持久的赢利之道
由于市场环境和市场成熟程度不同,电子商务在美国是B2B(Business To Business)的模式,而在中国则是商人对商人(Businessman To Businessman)的模式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阿里在国内成功的模式,到了国外并不适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张周平在接受中华工商时报采访时表示:"我不认为阿里在国内的成功模式能够在国外市场上进行复制。对于马云来说,参与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必须忘掉本土模式,才能做到知己知彼。"
张周平表示,马云自己也承认,在国际化当中并无优势。每个国家的用户习惯、电子商务情况、市场环境、法律环境等等,都是不一样的。
就市场环境而言,中国的中小企业数量多,市场大,这是阿里巴巴在国内取得成功的关键。马云一向重视本土中小企业的发展,这是因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是推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重要力量,中小企业使用电子商务也是一种趋势。1999年,本为英语教师的马云与另外17人在中国杭州市创办阿里巴巴网站,其初衷就是为小型制造商提供了一个销售产品的贸易平台,其使命是"让天下没有难做的生意"。
"但阿里巴巴的国内模式与国际市场上的模式迥然不同,没有发现可比性。"
可以比较一下,在市场经济成熟的美国,各行业前三大公司掌握着绝大多数的市场和资源,基本上电子商务都是为这些大公司服务。但中国99%的企业是中小企业,市场经济环境与美国迥然不同,这就决定了在国内发展电子商务就只能为中小企业服务,它不应该是美国电子商务的B2B(Business To Business)概念,而应是商人对商人(Businessman ToBusinessman)的模式。
普遍认为,阿里在国际市场上遭遇的主要竞争对手是亚马逊和eBay。亚马逊和eBay在美国发展多年已经形成了客户群、流量、知名度、信誉度等。与它们相比,阿里巴巴目前只能算是个外来者。
亚马逊是典型的B2B(企业之间的电子商务)模式。这个模式最大的优势是客户信赖度和强大的物流配送体系。亚马逊公司借助内部庞大的IT基础设施,可以为众多外部企业提供基础配套服务。例如,美国第二大零售商Target将互联网销售的全套流程--从建立电子商务网站到后台物流、接单等都是全部外包给亚马逊公司负责搭建。
eBay的商业模式主要是靠对卖家的收费,这包括两方面:一方面是卖家在网上发布每一件商品,不管最后是否成交,都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另一方面是最终成交的商品,eBay将根据成交价向卖家收取另外的费用。eBay通过这样的模式,在全球赚取了巨额利润。
另就国际化程度而言,张周平指出,从阿里目前业务来看,其收入来源中,国际业务板块的跨境电商、收购的美国电商Vendio、Auctiva公司给企业营收贡献还较小,阿里巴巴集团86%的订单来自中国境内。而相比之下,亚马逊目前在全球共有13个电子商务网站,物流配送覆盖65个国家,全球活跃用户超过2亿。而从融资金额、股东背景、股权结构等来看,阿里虽说也将加速公司业务的国际化进程,使之成为公司下一步的重点,但竞争对手亚马逊、eBay的国际业务已占到一半。亚马逊、eBay在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成熟市场上的优势非常明显,而中国电商企业90%来自国内业务。
另外阿里在国际市场上还将与欧洲zalando、印度kobo、西班牙wuaki等大批国际知名在线零售商展开直接竞争。
"中国电商企业的国际化道路决非一帆风顺。"张周平表示。
无论如何,阿里巴巴正在加速国际化业务进程,走向国际化已是大势所趋,业务领域也将迈上一个新的台阶。张周平指出,阿里上市后靠体量与这些对手竞争是行不通的,还需要强劲的业务模式、持续的盈利能力、可观的市场前景等。
张周平表示,无论如何,阿里巴巴在纽约成功上市,表明全球IT产业正形成中美两强相争态势,美国的谷歌、脸谱、亚马逊等企业正在与中国的阿里巴巴、腾讯、百度等正式拉开竞争序幕。到明年,阿里巴巴很有可能取代美国沃尔玛,成为世界最大的销售平台。阿里巴巴在美上市的首个交易日,以股价飙升38%、总市值达到2310亿美元的惊艳成绩单,完胜美国本土明星互联网企业"脸谱",一举杀进全球上市公司前20强,成为华尔街的年度新宠。美国股民用激烈的竞价表达对中国民企发展模式的肯定,对中国经济运行环境的信心,从中国巨大市场中分一杯羹的期待,以及对中国崛起的真诚欢迎。
风险篇
法律风险不可不察
知识产权风险并非不可化解
专家认为,阿里在美国上市后,不可不察的主要风险在于法律上的"四大风险":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风险,假货、商标侵权法律风险,不正当竞争法律风险,反垄断法律风险
"爱拼车"公司创始人、阿里巴巴前员工杨洋日前表示,目前还在阿里巴巴就职的员工,工号在1000以内的,基本上都达到千万富翁的水平;入职晚但业绩比较突出,或者技术部门高薪聘请过来的员工,也可达到这个水平。一名在阿里巴巴供职8年的员工表示,这些股票并不是一次性能出售的,他表示对阿里巴巴有感情,没有出售股票的计划。
然而,细心的读者,不难从以上表态中品咂出一些阿里员工们的复杂心境:一边是阿里上市后股价暴涨带来的千载难逢的巨额变现机遇,一边是对从业多年的岗位的感情,阿里员工们将如何取舍抉择?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给中华工商时报的一份独家分析报告指出:随着阿里即将在美国成功上市,为持股员工带来巨额财富的同时,另外一种局面就是员工大量售出手中的股份并离开公司。阿里在招股书中也表示,很难保留或再激励这部分员工,这也为阿里上市后的团队人才造成挑战。按照阿里规定,持股员工都为在公司工作5年及以上,这些员工对所属岗位工作熟悉,了解过去,能更有效率的为公司作贡献,而任何新员工的加入,都需要一段较长时间的熟悉过程,这势必对阿里整体业务的发展造成挑战。上市前后大量员工流失,几乎是那些有影响力的互联网公司所要面对的共同挑战。
财聚人聚,财散人散,对于阿里来说,无疑前者为上策。而要做到这一点,正视风险、克服风险、巩固实力,保持公司业绩的稳定长远的发展,避免成为昙花一现,并让员工们坚信这一点,方为长远之策。
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报告认为,阿里在美国上市后,不可不察的主要风险在于法律上的"四大风险":知识产权保护法律风险,假货、商标侵权法律风险,不正当竞争法律风险,反垄断法律风险。
在知识产权风险方面,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王红燕在接受中华工商时报采访时表示:赴美上市隐藏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阿里或将面临相当的"隐患"。
阿里目前可以对平台上的假冒现象进行"查处,堵截和引导",但是却无法从根源上根除这种现象。在已披露的公告中提到"未来条件允许,我们将积极参与回归国内资本市场",可以说是阿里赴美上市是形势所推动,但阿里自己也清楚其各方面的准备尤其是知识产权的准备不见得充分。阿里选择到美上市可能为此要面临很大的诉讼风险。即使上市,之后的问题也会很麻烦,不排除国外的品牌厂商提起诉讼。
众所周知,美国是世界上知识产权保护最严苛的国家,美国一再发布针对中国商业侵权问题的报告,决定继续将中国列入侵犯知识产权的"黑名单"。针对上市公司的诉讼,在美国已经形成一个成熟的产业链,背后捆绑着做空机构(诸如浑水公司等,编者)、律所、股民的多方利益。
对于上述观点,记者进行了多方求证。北京奕明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广兴在接受中华工商时报采访时,表达了不同的观点,他认为: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不直接承担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责任,阿里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风险并不大。
李广兴谈及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在知识产权保护中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问题表示,目前没有直接的法律对其加以规范,只能靠现行有效的其他法律规范进行法律责任分析,因此针对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在知识产权保护中的法律责任不能一概而论,而应当区分不同的情况。
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是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并不是买卖交易的双方,在电子商务平台的买卖交易过程中涉及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不一定和平台有关系。无论是B2C、C2C,甚或是B2B,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所提供的仅是一个经营平台,也可以叫做电子商铺,电子商铺的装修、经营都是由经营者完成的,并不是第三方平台本身直接完成。因此,原则上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针对电子商铺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不是侵权主体,也不存在主观过错,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点,如果第三方平台在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上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无疑就赋予了第三方平台审查是否构成知识产权侵权的义务,但知识产权侵权的认定是法律赋予政府机关或者司法部门的权力,并没有赋予第三方平台,因此第三方平台确认或处理一个经营者或者一个交易行为是否构成知识产权侵权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李广兴特别强调有两种例外情形:
第一,权利人向第三方平台投诉并附有有效的权利证明,要求第三方平台提供经营者准确的经营主体信息,第三方平台不提供或者不能准确提供的;
第二,政府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已经明确认定了经营者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并且第三方平台已经明知的情况下,仍允许经营者在第三方平台上经营的。
关于假货、商标侵权的法律风险,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对中华工商时报表示:淘宝假货侵权处理机制或将影响阿里巴巴的市场表现。
阿里巴巴旗下的淘宝网作为第三方交易平台,对于卖家售假是否承担责任,司法实践中大多借鉴著作权领域的通知删除规则来判断交易平台是否存在过错,即当权利人发出权利被侵害的通知后,交易平台需要在初步核实后删除链接。但是,很多情况下仅仅采取删除链接并不充分,交易平台采取措施不仅要及时,还要能防止侵权的继续发生,否则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构成主观过错,进而承担连带责任。
在反垄断法律风险方面,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辽宁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毅智对中华工商时报表示:阿里在美上市,反垄断法律风险是绊脚石。
阿里上市后,反垄断问题是不得不提及的话题。在美上市,将面临与国内不同的法律制度,所以就不得不先对美国的反垄断法治环境有初步了解。美国的反垄断制度从1890年第一部反垄断法《谢尔曼法》,经历了百年演进,形成美国特有的垄断与竞争并存的态势。美国作为目前世界上最大也是最发达的经济大国,正是这种格局给其国家经济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创新动力,既能维护资本集中,又能保证创新能力。
对策篇
广泛布局打造良好生态系统
庞大宣传效应鼓励投资中国意愿
广泛的业务布局,庞大的生态系统打造,各业务之间产生的闭环效应给阿里巴巴未来业绩带来的影响不可预估,可让投资者有更多的想象空间
无论如何,阿里已经走上了国际化道路,能够捕捉到更多国际化的机遇。韩国总统朴槿惠就曾表示,将扶持韩国中小企业上阿里创业,对在中国阿里巴巴平台上销售产品的韩国中小型企业进行同类政策扶持。阿联酋副总统兼总理、迪拜酋长穆罕默德·本·拉希德·阿勒马克图姆在阿里上市前夕,在迪拜会见了马云,双方就阿联酋政府实体机构如何加强与电子商务巨头阿里巴巴之间的合作进行了交流。事实上,早在2013年迪拜商工会在非洲全球商业论坛上就与阿里巴巴发展了合作伙伴关系,并在其网站上植入阿里巴巴平台入口,吸引了大量中东买家。
正如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教授埃德蒙·费尔普斯在谈阿里巴巴创新时所说:"我认为阿里巴巴的表现将会让股东满意。如果以后阿里巴巴进展顺利,对别的企业也具有很好的借鉴意义,""我希望其他公司能利用好阿里巴巴创造的生态系统。"
费尔普斯认为,阿里巴巴使得企业之间的快捷销售、企业向公众的销售、零售商对消费者的销售等成为可能,阿里巴巴正在打造的组织结构还给众筹和创业融资创造了机会。"这是非常健康的发展,是了不起的成绩。"中国需要更多这样的企业,需要更多这种创新的精神和劲头。
阿里巴巴自身的许多优势已令世人格外瞩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对中华工商时报表示,阿里股票受到追捧的主要原因表现在:盈利能力强、市场份额大、业务布局广、业绩持续发展等方面。
8月27日阿里巴巴更新的招股书显示,2014年第二极度,阿里巴巴集团总营收157.71亿元,同比增长达46.3%,超过了上一季度的增速38.7%。净利润(去除了一次性收益等)上升至73亿人民币,较去年同期的46亿上升了60%。
而阿里巴巴盈利能力强主要源自于在赶上市场红利和独特的平台模式容易被做大。不管是阿里巴巴的B类平台(包括:1688国内批发站、阿里巴巴国际站、阿里云),C类平台(包括:淘宝、天猫、聚划算、全球速卖通)等业务的开拓时间都赶上了市场红利。作为平台战略,阿里以收取商家入驻费和交易佣金、出售广告位作为主要盈利模式。该类模式作为平台方来说吸引的商家越多,盈利能力越强。
阿里巴巴还进行了广泛的业务布局。曹磊认为,阿里巴巴是国内互联网企业中业务线布局最广的公司之一。目前除电商领域外、阿里还在物流(海尔日日顺)、金融(余额宝、众安保险)、团购(美团、聚划算)、游戏(阿里手机游戏平台)、教育(淘宝同学)、旅游(淘宝旅行)、医疗(中信21世纪)、体育(恒大俱乐部)、数字电视(华数)、云计算(阿里云)、社交(来往)、文化(文化中国)等领域都有布局。广泛的业务布局,庞大的生态系统打造,各业务之间产生的闭环效应给公司未来业绩带来的影响不可预估,可让投资者有更多的想象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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