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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明确答复: 还没接到通知

  • 发布时间:2014-09-29 15:32:02  来源:合肥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记者了解到,目前合肥地区的放贷政策相对严格,以家庭为单位,首套房的认定既“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只要在建委网站里查到名下有房,无论之前贷款否,再次买房的话,银行贷款都算二套房贷。不仅如此,只要有过住房按揭贷款记录,无论这套房子还持有与否,之前的房贷是否还清,再买房贷款都按照二套房计算,首付为70%。

  针对传闻,记者联系四大行进行核实。中国建设银行合肥分行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目前尚未接到有关政策通知。“如果有变化,会在银行官网上公布,在所有分行内统一执行。”

  另一家国有银行安徽省分行的工作人员也告诉记者:“暂时没有接到通知。假如未来有相关政策出台,按常理也应由监管部门下发,且适用范围应包括全部商业银行。在未得到银监会、央行的正式通知,总行没有下发通知前,不论是贷款首付成数、利率还是对二套房的‘认贷’标准都不会改变。”

  其他两家银行,记者通过拨打客服电话的方式进行咨询,对方也都表示暂时没有这个政策。

  事实上,此前,部分地区已现放松首套房贷款界定的端倪。今年8月份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也称“闽八条”)中曾表示,“购房人偿清购房贷款后,再次申请贷款购房,按首贷认定。金融机构在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方面按照政策规定的低限执行”。

  而南京、杭州等地目前的首套房认定标准已经按照“只要房贷余额还清,就算首套房”执行了。湖北省也在9月出台“鄂七条”,称首套房贷利率最低可7折。

  是否算首套房,对于贷款的市民到底有多少钱的区别?

  合肥某股份制银行个贷部客户经理告诉记者,如果算作首套房,购房者可以享受优惠,虽然目前优惠不多,但多数可以享受基准利率,但如果按照二套房申请贷款,那么利率最低为基准利率的1.1倍,甚至上浮得更多。

  “以贷款100万元20年为例,如果按照基准计算本息合计为179.6万元,而按照1.1倍计算,本息合计则为189.1万元,相差9.5万元。”(下转A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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