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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披漏洞百出 60家公司受罚

  • 发布时间:2014-09-25 15:32:03  来源:南宁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监管以及违法违规的处罚力度在持续加大,统计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已有60家上市公司收到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发出的罚单,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未依法履行职责以及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成为上市公司受罚的三大主因。

  航天通信于上周六发布公告称,公司已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披露公司存在业务交易虚假和代理业务确认收入有误的问题,浙江证监局为此责令公司对2012年和2013年年度报告进行更正并披露,按照要求向其书面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实际上,今年吃到监管部门罚单的A股上市公司并非只有航天通信1家,据统计,今年以来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上交所、深交所针对A股上市公司已发出71份处罚通知,涉及珠江控股中兴商业等60家上市公司。2013年全年,监管机构针对A股上市公司发出的处罚通知也不过62份,“中枪”公司也只有北新路桥等54家。

  从监管机构的处罚手段看,由沪深交易所发出的“公开批评”最为常见,在总计71份罚单中,“公开批评”就占到39份,由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发出的“公开处罚”则有17次,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退市的“公开谴责”亦达到14次。

  据了解,导致A股上市公司在今年频频领受罚单的原因主要集中在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未依法履行职责以及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三方面。

  其中因“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而“中枪”的上市公司最为常见,在71份罚单中有47份的处罚原因涉及上市公司“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以茂华石化为例,“2013年度公司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32.54亿元,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36.29亿元,超出3.75亿元,但公司未能就超出部分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深交所据此予以公司“公开批评”的处罚。

  除了“未及时披露重大事项”,“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也是引发监管机构出手“教训”上市公司的重要原因。比如三峡新材在2011年度、2012年度均出现重大会计差错,加之公司2013年年度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差异较大,结果遭到上交所公开谴责。值得注意的是,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的处罚相对较重,在今年已经发出的17次“公开处罚”中,有13次涉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虚假或严重误导性陈述”;在14次“公开谴责”中亦有6次针对这一问题。

  此外,还有部分上市公司受罚则是受累于“未依法履行职责”,其中比较典型的案例来自恒邦股份。由于公司大股东恒邦集团在恒邦股份2013年业绩快报披露前10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恒邦股份股票1600万股,违背了上市公司在财报披露前10日内不得交易自家股票的规定,故而被深交所予以公开批评。据《重庆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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