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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复制芯片布图“2个点” 设计极小部分相似也侵权

  • 发布时间:2014-09-25 04:33:29  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高远 陈琼珂)上海高院前天就上海首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案,作出驳回上诉请求的终审判决。根据原判,深圳市锐能微科技有限公司应立即停止侵害钜泉光电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享有的ATT7021AU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并赔偿经济损失等共计320万元。

  4年前,专注于智能电网和物联网技术研发的钜泉公司将专业从事集成电路研发、生产、销售并获得过“中国半导体创新产品和技术奖”的锐能微公司告上法庭。钜泉公司指责,锐能微公司的两个芯片抄袭了自己的ATT7021AU布图设计。据此,向上海一中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销毁侵权产品及产品宣传资料、在相关媒体公开道歉,并赔偿1500万元。值得一提的是,钜泉公司原销售经理陈某、原研发部门从事IC设计工作的赵某分别是锐能微公司现任总经理和设计总监。

  去年12月24日,一审法院作出相关判决。但钜泉公司和锐能微公司均不服,提起上诉。上海高院审理认为,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创新空间有限,因此在“相同或实质性相似”的认定上应当采用较为严格的标准。依据本案证据认定,双方芯片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有极小部分构成实质性相似。具体表现为,锐能微公司未经许可直接复制了钜泉公司芯片布图设计中的“2个点”并进行商业销售。尽管它只是占整个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比例很小的非核心部分布图设计,但其独创性也应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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