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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联盟,不能“盟”而不“联”

  • 发布时间:2014-09-24 07:01:26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记者来信

  近几年,“产业联盟”成了一个时髦词。记者最近在南京参加多场产业论坛活动,主办方皆广邀业内企业、专家,成立“产业基地”、组建“产业联盟”,场面热闹,听起来也颇“高大上”。

  伴随着新兴产业在我省的爆发式增长,产业联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但记者注意到,一些产业联盟的“含金量”并不高,存在“形式大于内容”的现象。苏北某县一个乡镇,曾由一家中小民营企业发起,围绕抛丸机搞了个产业联盟;苏南某区乡镇请来几家制鞋企业签约,就搞出了个“雪地靴产业联盟标准”。一位园区宣传部门人员私下向记者透露,搞产业联盟没有个“标准”,请来一些业内企业代表,最好有一两家知名的,弄个毫无约束力的所谓“章程”,一起签份“白皮书”,产业联盟就宣告成立。结果盟签了、会散了,不少联盟单位往往再也不联系了,更别说实质性的产业资源合作了。

  所谓产业联盟,是指出于确保合作各方的市场优势,寻求新的规模、标准、机能或定位,应对共同的竞争者或将业务推向新领域等目的,企业间结成的互相协作和资源整合的一种合作模式。自20世纪70年代末起,产业联盟开始在美国、欧洲、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蓬勃发展,年增长率高达25%。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产业联盟在我国初见端倪,TD-SCDMA产业联盟、宽带联盟等一大批高新技术领域产业联盟日益兴起,对产业发展、企业成长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的快速成长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省社科院专家表示,相对于传统企业并购等模式,产业联盟能以较低的风险实现较大范围的资源调配,避免兼并收购中的整合风险。建议成员单位“结盟”后,充分发挥各自的要素优势,真正实现信息共享、协同创新,通过优势互补叠加来提高产业或行业竞争力,释放“联盟效应”。

  本报记者 王世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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