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房贷政策未调整 仍然“认房又认贷”
- 发布时间:2014-09-24 03:34:04 来源:厦门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 吕洋)这两天,关于国有四大行调整房贷政策的消息在网上流传,消息称,上周五央行已召集各大行开会,四大行也将对首套房的认定标准作出调整,可能改成“房贷还清再买算首套房”。昨日,记者以购房者身份走访了我市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兴业、招行等多家银行网点,各行均表示目前还没有接到任何房贷政策调整的通知,还是维持现有政策,即“认房又认贷”。
此前,监管层规定的首套房认定标准是“认房又认贷”,即是否是首套房,要看家庭名下是否有房产,是否有过房贷记录,两个条件有其中任何一项即不能算作首套房。
“目前我们还没有接到监管部门和总行的任何通知。”我市某股份制商业银行相关人士说。厦门目前虽还没有任何相关调整的迹象,对于接下来是否会出台相关调整政策,我市某国有银行相关人士表示,可以再等等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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