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保金征收同比增长11.5%
- 发布时间:2014-09-22 03:33:36 来源:石家庄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汪晓寒 郑丽娟)近日,裕华区地税局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管理权责进行了重新明确,对征收管理流程进行了进一步调整和规范。截至8月底,该局已入库残保金959万元,同比增长11.5%。
残保金是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是指在实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地区,凡安排残疾人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集体组织,根据地方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缴纳用于残疾人就业的专项资金。
为加强残保金征收,该局积极利用税法宣传月、送税法进企业、进校园等系列活动,宣传残保金的相关法规政策,为残保金的顺利征收打基础;对纳税人因政策理解失误或网上操作失误引起缴纳费额有误的情况,及时给予提醒,确保纳税人申报缴纳残保金准确无误;与区残联和财政部门协调,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明确了征收范围、流程等,并对征收进度等信息实行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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