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县河流治理实施"河长负责制" 把好出陕最后一道关
- 发布时间:2014-09-19 08:21: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记者在陕西采访之际,遇连日阴雨,汉江水位不断上涨,江水滔滔。江面上没有任何漂浮物,水质达到国家II类标准。中国经济网记者刘慧 摄
中国经济网安康9月19日讯(记者 刘慧)陕西能不能保护好汉江水质,并把好水安全送到湖北,关键要看安康市白河县能否把好汉江出陕断面水质安全最后一道关口。汉江出陕断面位于陕西省白河县城关镇公路村,从白河县境北部自西向东流入湖北省境,白河境内总长39.2公里。汉江出陕断面属于国际监测断面,按照《汉江水系(陕西段)地面水域功能区划分方案》(DB61-262-1997)规定,汉江白河段需达到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规定的II类标准。
持续多天下雨,汉江水位不断上涨。站在高高的山上,向下看着滔滔汉江水自西向东流去,宽阔的水面上几乎看不到任何漂浮物。而在2009年以前,国务院南水北调办环保司副司长范治晖站在同样的地方,看到的却是,江面被垃圾覆盖,远远就能闻到垃圾腐败的气味。短短几年时间,发生这么大的变化,与汉江沿岸地区的努力分不开,更与白河县的努力分不开。
白河县属于国家级贫困县,山大沟深,土地资源非常贫瘠,95%土地为大石山区,县境内很难找到一块百亩以上的自然平地,楼房建造在汉江边上人工填造的平地上。在这样一个空间逼仄的山区县,发展经济尚且不易,他们却能加大污染治理力度,保护汉江水质不计成本,关闭大大小小20多家污染企业,直接经济损失年产值20多亿元。
为了做好汉江水质保护,从源头上治理水污染,改善水环境,确保县境内汉江水质达标,实施境内河流“河长负责制”,实行县、镇、村三级分工负责制,县长为全县总河长,分管环保和水利的副县长为责任河长,各镇镇长为辖区执行河长,各村村主任为村境内巡河长,对辖区内的地表水污染防治、恢复改善等负责。并实行严格考核,以监测结果为考核依据,若当月水质不达标就扣除相应分值;对出现严重污染水质事件的相关镇、部门实行“一票否决”。
对境内河流确定17个监测断面,集镇集中式水源地10个,每月监测断面一次,每季度监测水源地一次,所有监测结果在网上公开。同时在财政极为匮乏的情况下,投资540万元在汉江过境段,沿“316”国道易形成污染源的重要部位,安装92个监控探头,实行24小时随时监控,防止倾倒垃圾、排放污水行为。
加强联合执法力度,每2个月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一次,对污水、垃圾乱排、乱倒、污染防止实施不能发挥作用、破坏河道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予以查处。今年查处案件16起,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
目前,“河长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截至目前,汉江出陕断面水质始终稳定在国家II类标准,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明显提高,全县环境质量持续稳定。
汉江出陕断面位于陕西省白河县城关镇公路村,小地名下卡子。汉江从县境内北部自西向东流入湖北省境内。中国经济网记者刘慧 摄
白河县为了确保境内水质安全,加大 联合执法力度,严禁居住在汉江边上的农民乱向江里倒垃圾,乱排污水。中国经济网记者刘慧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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