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调整公积金政策:首套房首付三成 贷款额度60万
- 发布时间:2014-09-16 11:04:00 来源:钱江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8月1日,金华成为浙江省内继杭州、温州、宁波后第四个限购开禁的城市。昨天下午,又一波好消息来袭。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加大对中低收入家庭购买自住住房的支持力度,10月8日起,金华调整市区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
根据规定,目前现行的公积金贷款政策是,首套的首付是四成,而个人公积金贷款二套房的首付为六成。
新办法实行以后,对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房价的30%,贷款额度调整为不高于房价的70%。
至于贷款额度,如果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为30万元,职工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为15万元,其中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高于1000元(含)或月缴存工资基数高于4000元(含)的,贷款最高额度可增加5万元。也就是说,如果是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的情况最高可以贷款40万元。
调整以后,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为60万元,职工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为30万元。
至于公积金贷款的要多久时间?金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一切都回复正常了,不需要等待。”特约记者 陆欣
申请贷款条件
1.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无欠缴、停缴);
2.用于购建金华市范围内的自住住房;
3.包括本次购建的住房,家庭现有住房不超过二套;
4.所购建住房的房屋主体已结顶,并已签订售建房协议或合同,且已支付规定比例首付款;
5.有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抵押,或有已与公积金中心签订协议的售房单位作保证担保;
6.领取所购建房屋所有权证三个月内;
7.银行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在还款期间或提前还清住房贷款三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