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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吃“后悔药”不容易

  • 发布时间:2014-09-15 08:29:49  来源:福建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网购食品、内衣能退吗?商品没使用但是拆了包装能退吗?

  我国网购人数已超过3亿人。新实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网购拥有“七日无理由退货”权利。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只是“看上去很美”。

  按照新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除了消费者定制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外,其余的都是应该“七日无理由退货”的,要求是“商品完好”。

  怎么才算是“商品完好”?各方对“七日无理由退货”的适用范围和具体执行标准存在不同理解,执行起来争议很大。

  调查发现,不少消费者遇到过商家借口化妆品、衣服、食品等为“特殊商品”,不予退货。如京东商城规定,钻石、黄金、手表、珠宝首饰及个人配饰类商品,食品、保健品、个人护理用品、贴身用品、化妆品等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货。乐蜂网还规定,清仓专区中销售的包装破损商品、临近有效期商品、清仓甩货商品,不予退换货等。

  除了将更多商品列入不适用无理由退货范围,还有的电商企业对“特殊商品”作出“一旦签收,不予退货”的规定。

  为了限制消费者“七日无理由退货”,一些商家想方设法抬高退货门槛。

  首先是将退货标准定得很苛刻。“对于如何认定‘商品完好’及‘不影响二次销售’,大多购物网站的表述比较笼统或含糊不清,随意扩大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范围。”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说。

  在淘宝网上,一些商家在页面中表示,实物与网上照片有差异,不影响使用,消费者不能要求退换货;由于货运原因导致商品发生问题或无法使用,经营者不负责;甚至还有的约定快递一经签收,卖方概不负责等。

  其次是设置退货附加条件,有的电商企业要求消费者退货前必须激活“财付通”或其他收款方式,有的要求退货前必须先填好评等。

  再次,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也没有完全尽到管理责任。调查发现,不少第三方平台只明示了经营者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中一项或两项,有的只公布了网店名称和QQ号码,没有其他有效信息,不方便联系和查证。

  消费者不满“特殊商品”被拒退,然而,电商也在叫苦:有些人利用这一规则钻法律漏洞来“恶意消费”,将商品更换为假货,或部分正品配件更换为假冒配件,随后进行退货,再将正品或正品配件出售牟取不法收益。

  国家工商总局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工商部门指导电商企业通过细化制度、完善程序等有效举措,将“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落到实处。

  邱宝昌等律师认为,当前应该细化退货制度,明确什么样的能退,完善退货的程序,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应该监督规范网店落实责任。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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