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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股份遭港证监会起诉

  • 发布时间:2014-09-15 01:50:16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京华时报讯(记者顾梦琳)上周末,中信发布公告,称已收到香港证监会、香港高等法院传令状及申索陈述书,公司正考虑相关指控,并寻求法律意见。

  该事件源于2008年中信泰富外汇合约巨亏一事,由于中信股份9月1日刚完成对中信泰富的借壳上市,因此,中信股份取代子公司中信泰富成为责任方。

  香港证监会指出,中信及其主席荣智健、董事总经理范鸿龄、副董事总经理张立宪、李松兴及执行董事周志贤等五名前董事曾从事市场失当行为,在2008年就中信杠杆式外汇合约投资巨额亏损披露虚假、误导性财务状况资料。

  据悉,2008年中信为了对冲澳洲铁矿项目的货币风险,曾订立多份杠杆式外汇合约。2008年9月12日,中信对外发布公告称,公司的杠杆式外汇合约投资对财务无重大不利变动。但是当年10月,公司却“转口风”表示投资外汇业务带来巨额亏损。该投资最终导致中信巨亏155亿港元。

  香港证监会称,在原中信泰富公布虚假资料至披露真实财务状况期间,约有4500名投资者买入中信泰富的股票。中信及该五名前董事须为外汇巨亏事件负法律责任,赔偿这些投资者。目前证监会已经对中信及其五名前执行董事展开法律程序和研讯程序,并要求法庭颁发赔偿令。

  中信方面对此表示,法律程序已经启动,其将遵循法律程序。据悉,受这一起诉事件影响,中信股价一度创近两月新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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