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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内首家中行境外发行4亿股优先股获证监会核准

  • 发布时间:2014-09-13 09:02:04  来源:新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中证网讯 中国银行12日晚间发布公告称,称已收到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优先股的批复》,核准该行在境外发行不超过4亿股优先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完成发行后的优先股可在香港交易所上市。至此,中国银行成为第一家获证监会核准在境外发行优先股的银行。根据《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次发行,不同次发行的优先股除票面股息率外,其他条款应当相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公司应在六个月内实施首次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公告显示,中行于8月15日向证监会申报境内外优先股发行,申请在境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6 亿股符合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合格标准的优先股,募集金额不超过 600 亿元人民币,其中,2014 年发行量不超过 3.2 亿股,募集金额不超过 320 亿元人民币;申请在境外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 亿股符合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合格标准的优先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金额不超过 65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

  中行在其此前发布的优先股发行预案中,以2013年数据为基础,假设600亿元优先股发行,股息率每年不超过7%,2013年应付优先股股息不超过42亿元,导致可供分配的利润减少不超过42亿元。发行优先股后,2013年中行资本充足率提高0.63个百分点至13.09%;一级资本充足率将提高0.64个百分点至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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