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写真,付定金别超两成
- 发布时间:2014-09-13 08:33:35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 姚瑾 通讯员 李荔) 三个多月前拍的婚纱照,迟迟没接到取照片通知,找上门索要却发现影楼已人去楼空。近日,福州仓山区的准新郎潘先生遭遇了这一幕,为此他向仓山区工商局投诉。而8月下旬以来,对涉事影楼的消费投诉,该局已陆续接到5起。
今年5月,准新郎潘先生和未婚妻在朋友的介绍下,到仓山区一生有你婚纱摄影店预约拍摄3999元的婚纱照套系,并获得特惠折扣价3000元。拍摄完成后,影楼老板承诺对潘先生的婚纱照进行后期精修处理,并将通过电话联系他取件。
可三个月过去了,潘先生都没有接到取件通知。8月底,因怕影响计划在10月份举办的婚礼,潘先生上门询问,却发现影楼早已人去楼空,而影楼的电话也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的状态。心急如焚的潘先生只好向仓山区工商局求助。
无独有偶,福建师大学生小林今年6月也在一生有你婚纱摄影店拍摄了168元的个人写真,此后一直未接到取照片的通知。近日,她自行上门取件时却发现该影楼已关门歇业。
接到相关投诉举报后,仓山区工商局人员通过注册登记档案查询到,一生有你婚纱摄影店注册登记时间是今年4月3日,该影楼负责人于8月13日到工商部门办理了营业执照注销登记手续,影楼经营主体存续时间不到半年。工商人员联系了该影楼负责人林先生,林先生解释称由于制作婚纱照的师傅离职,导致无法按时向顾客交付婚纱照。
工商人员向林先生指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影楼即使已经注销,也要对其经营活动承担连带责任,并责令其妥善解决营业执照注销前的遗留问题。但此后,工商人员对消费者进行回访时得知,消费者仍无法联系上影楼负责人,也未收到照片的成品。
对此,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在选择婚纱摄影服务机构时,除了核实商家的经营资质,还要综合考虑商家的经营时间、口碑、信誉度等要素。预付定金需谨慎,定金支付数额最高不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根据相关规定,商家不履行约定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同时,签合同要将约定的服务时间、内容、价格、提供照片的数量、赠品等以书面形式详细列出。此外,妥善保管好消费票据及合同等相关的凭证,发生消费纠纷后及时向有关部门申(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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