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股份昨大跌4%
- 发布时间:2014-09-13 07:36:37 来源:广州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六年前外汇案遭起诉
本报讯(记者林晓丽 实习生 胡阳)六年前外汇案遭起诉,对此,昨日中信股份(00267.HK)发布公告称,公司正考虑相关指控及申诉,并寻求法律意见。受此影响,昨日中信股份开盘即大跌4%,随后一直在此水平震荡。截至收盘,中信股份跌4.06%,报14.18港元,创近两月低价,成交5400万股,成交额7.59亿港元。
源于2008年投资澳元事件
9月11日,香港证监会发布消息称,当天已经分别在香港原讼法庭及市场失当行为审裁处对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5名前执行董事展开法律程序和研讯程序,以寻求原讼法庭颁发回复原状令或赔偿令,确保4500名投资者得到赔偿,并同时要求对中信及其5名前高管施加制裁。
香港证监会称,中信及该5名董事曾从事市场失当行为,在2008年就中信的杠杆式外汇合约投资的巨额亏损披露虚假或具误导性的财务状况资料。公司在2008年9月12日刊发的通函载有属虚假或具误导性的陈述,证监会认为中信及5名前董事于该通函刊发前均已知悉由杠杆式外汇合约所引致的巨大财务负面影响。这五名前高管分别是主席荣智健、董事总经理范鸿龄、副董事总经理张立宪、李松兴及执行董事周志贤。
据悉,在金融海啸期间,中信泰富买入的杠杆式外汇合约巨亏超过150多亿港元。
2008年9月12日,中信泰富对外发布公告称,公司的杠杆式外汇合约投资对财务无重大不利变动﹔但是,至2008年10月20日,公司却“转口风”并发出盈利预警,表示投资外汇业务招致巨额亏损。值得注意的是,此时公司的公告显示,其实中信泰富早在2008年9月7日就已察觉到公司外汇投资的潜在风险。
约有4500名投资者亏损
香港证监会指出,在原中信泰富公布虚假资料至披露真实财务状况期间,约有4500名投资者买入中信泰富的股票,涉及金额达到19亿港元。在公司发出盈利预警前后,公司的股价大跌了近55%。
为此,香港证监会寻求法庭颁发回复原状令或者赔偿令,要求中信及相关人士向这批投资者赔偿,但证监会强调赔偿金额须待确定法律责任后由法庭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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