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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食药监局强化抽检监测后处理

  • 发布时间:2014-09-13 04:35:31  来源:吉林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记者杨晓艳)不合格样品和问题样品核查处置是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的关键环节。省食品药品监管局通过构建一个高效有序的工作机制,注重借助公安和媒体两大力量,统筹运用行政处罚、约谈警示、监管整治三种手段,切实加强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后处理工作,努力做到处置一个企业的问题,解决一个行业的隐患,防范一个区域的风险。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初步建立一个职责明晰、流程顺畅的“闭环式”工作机制,保证了检验报告送达、发现问题通报和处置、处置情况报告和汇总、处理结果分析等工作流程的无缝衔接。在具体工作中,实行“三督三审”制度,即:核查处置工作五天电话调度、十天书面催办、十五天领导督办;对各业务处室报送的核查处置结果,通过秘书处一审、督查指导处二审、局领导三审把关后上报国家总局。省局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食品安全分析评估会,深入分析不合格样品和问题样品产生的原因,主动防范区域性和系统性风险。

  积极发挥公安部门的“硬实力”和宣传部门的“软优势”,协同作战,确保不合格样品和问题样品处置更加有力、更有影响。一方面,省局与省公安厅签署行刑衔接框架协议,组建联动执法办公室,加大对涉嫌犯罪企业的惩处力度。开通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案件检验鉴定“绿色通道”,对各地公安、食药部门联合执法办案所需检验检测经费给予适当补助。另一方面,省局与省委宣传部建立了信息共享机制,对省本级抽检监测发现的不合格样品和问题样品,进行舆情研判后,在省内主流媒体上通报,用舆论的力量强化监督,实现社会共治。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于发现的不合格样品和问题样品既注重“经济罚”、又注重“资格罚”,既强调处罚、又注重公示,使企业不敢、不能、不再出现类似的错误。对有一定影响力、产品市场占有份额较大、老百姓消费量较高的不合格样品和问题样品生产经营企业,在进行行政处罚的同时,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使企业带上有问题必被查、必被究的“紧箍咒”。把约谈企业列入“飞行检查”数据库,加大抽检和监督检查的频次。同时,不定期对约谈企业进行“回访暗查”,盯住看紧,防止再出现类似问题。此外,省食药监局每季度通报一次不合格样品和问题样品信息,并将相关企业纳入日常监管的重点对象,强化巡查的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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