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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严惩非法集资

  • 发布时间:2014-09-12 02:36:09  来源:郑州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宽严相济快速平稳

  法院严惩非法集资

  本报讯(记者 宋建巧)我市集中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以来,全市各级法院机关坚持“快侦、快办、快判”工作原则,多措并举,严厉惩治了一撮危害金融市场秩序的犯罪分子,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统筹把握,全市“一盘棋”。市中院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局工作,严控立案、开庭、宣判三个关键节点,对涉担保公司立案、刑事、民事、执行案件统一处置问题,按照“刑事优先”的原则,加强协调,确保形成打击合力。

  提前介入,确保质量。按照我市“一案一组、捆绑办案”要求,市中院刑庭抽调3名审判员常驻市公安局打击非法集资工作指挥部,提供法律服务支持;对重点案件指定一名专案审判员,从侦查环节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对疑难、复杂的案件,及时上报市非法集资涉法涉诉工作领导小组例会统一研究,逐案把关。

  规范诉讼规则,统一标准。先后制定了非法集资犯罪案件《证据标准》、《量刑指导意见》和《常用情节认定标准》等规范性文件,规范诉讼活动、统一执法标准、提高办案效率、确保严肃公正执法。

  严格宽严相济,突出社会导向。在非法集资犯罪案件审理初期,市中院有选择性地向社会公布了两批典型案例,通过案件处理方式上宽严相济的应用来发挥指引作用。

  坚持能动司法,追求资金兑付最大化。对进入审判环节的案件,根据不同情况,慎重变更强制措施和适用非监禁刑罚,引导当事人及家属主动退赔、配合追缴,力争实现资金兑付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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