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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

  • 发布时间:2014-09-11 07:34:47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 周红梅

  ■编者按

  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从2011年起在全区全面铺开以来,数十万农民从中受益。“政府主导推动、保险商业运作”的农房统保模式,成为我区自然灾害救济体系的有效补充。但随着近年来这项政策的深入实施,一些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如何打破发展瓶颈,探索新的发展路径,值得探索。

  1 全区农房统保,缓解政府救助压力

  近日,合浦县卸江村农民黄其达看着存折上保险公司刚打到账的1.5万元赔款,悬着的一颗心总算落了地。

  受台风“威马逊”的影响,黄其达全家唯一的一套住宅一夜之间变成废墟,一家六口人已在户外简易帐篷里住了十多个日夜。“有了这笔保险赔偿,就可以动手重新修房子了。”黄其达说。

  受“威马逊”之害的不仅黄其达一家。据统计,此次台风中我区农房保险赔案就超过8.5万件,报损超过4000万元,经保险公司查勘核定责任,截至目前为止已赔付2200多万元,一些受灾农民得以及时恢复生产生活。

  广西沿边沿海、自然灾害频发,2000年以来每年因洪涝、台风、冰雹、泥石流等各种自然灾害和火灾导致的农村民房倒塌和毁坏平均超过30万间,受灾农户因灾致贫、因灾返贫的现象突出,政府救灾压力巨大。为此,2011年,我区在总结“两属两户”农房统保以及部分市县农房统保经验的基础上,将农房保险工作在全区推开,成为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第一个实现全部农房统保的省区。

  广西保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自2007年我区在部分农户和市县试点农房统保以来,截至目前政策性农房保险已累计为全区5546万户农户的生活住房提供6280亿元风险保障,保费收入为5.14亿元;2011年至2014年6月,共有10.75万户倒房农户获得赔款3.2亿元。

  7年多来,广西政策性农房保险经历了由少至多、从点到面,以典型促发展的推进历程,在帮助受灾农民恢复重建、缓解政府救助压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财政资金支持,撬动千亿元保障资金

  “广西政策性农房保险主要是通过政府主导推动、保险商业运作的模式,充分放大财政救助资金效应。政府用1亿元的财政投入,撬动了上千亿元的农村住房保障资金,保证了财政资金预算的计划性、合理性和稳定性,通过每年定额财政投入避免了因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给财政预算造成的不确定性。”广西保监局财险处一位负责人表示。

  长期稳定的保费资金来源是政策性保险实施的基础,为了确保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这一惠民工程能得到持续稳定的实施,从2007年开始,广西农房保险采取了“财政全额出资、长期定向合作”的方式。2012年开始,为了提高农户的参保意识,在财政补贴的基础上,农民自缴2块钱保费可增加保险金额3000元。

  经过几年的摸索实践,我区农房保险在运行机制上不断创新优化,确保广大农户得到最大实惠。首要的是提高保障额度。2012年,在广西农房保险联席单位的充分协商下,农房保险保额从1万元提高到1.5万元,保费维持不变,每户10元,全部由自治区和市(县)财政按8:2的比例承担。同时,鼓励农民再自费多缴纳2元保费,可增加3000元的保险金额。与政策性保险叠加后,农户因自然灾害倒损房屋最高可获1.8万元赔款。单间全损赔偿标准也由2011年的每间800元、1500元提高到每间2500元。相关调查显示,农户对农房统保的总体满意率达到97%以上。

  2013年,我区在实施农房统保中开始引入竞争机制。“由于财政补贴保费,各地政府对承保公司的选择,无疑具有了采购公共服务的性质。”自治区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提升承保公司的服务质量,使参保农民得到更多实惠,2013年我区首次将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畴,将该项工作推向市场,让更多保险公司参与竞争投标。

  通过充分竞争,理赔程序进一步规范,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如承保公司接到农户受灾报案后,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派理赔人员赴现场勘察定损,勘察定损后15日内将赔款一次性支付给农户。为减少理赔争议和纠纷,民政部门与承保公司联合制定了房屋损坏界定标准,进一步明确了房屋全损的9种情形,并在区、市、县级民政部门设定房屋全损裁定办公室,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农房全损认定争议问题,完善农房保险理赔工作制度。

  3 发展遭遇瓶颈,考验农房抗风险能力

  “尽管相比以前,现在农房保险保额有了较大提升,但仅1.5万元的保障程度仍难以满足农户重建住房的需要,且由于没有相应的监督机制进行约束,因此,部分赔款还不能确保完全用于住房重建。但另一方面,要提高保险保障水平,保费也需要做相应的调整,这又远远超过了各级财政的承担能力。”面对当前政策性农房保险遭遇的发展瓶颈,广西保监局一位负责人无奈地表示。

  日前,记者跟随北海市农房保险理赔查勘小组在农村进行现场查勘定损时发现,大多数倒损的农房为多年的危旧泥瓦房,受灾农民一般是生活贫困,收入来源有限。“现在重建一个2、3间室的砖瓦房,少说也得5、6万元,这对倒房户来说是一笔巨大的支出,而保险公司最多赔一万五,这中间差距还很大。”合浦县卸江村村支书陈斌瑞说。

  中国人保财险北海分公司总经理杨建告诉记者,农民保险意识、风险意识比较薄弱。近年来,虽然业务员一直在各村屯向农民宣讲保险知识,大力推广农房政策性保险,但效果甚微。“如农民自愿掏2元钱,农房就可增加3000元的保障额度,但是却几乎没有农民愿意交这个2块钱。”

  在重大自然灾害面前,保险公司人力物力不足、农房标的摸排困难、农户基本信息不清等问题也开始暴露出来。北海是“威马逊”台风后农房倒损的重灾区,最初有5万多户农房报损。“由于报损数量巨大,区公司从全区调集人手、车辆到北海开展查勘定损,希望能尽快全面铺开工作。”杨建说,“但是不久我们就发现,各地重复报损的比较多,有之前报案定损后没有修复的、有无人居住的、有不在规定理赔范围的等各种情形,仅就摸排农房标的就耗费了大量时间和人力,极大延缓了救灾进程。”

  与此同时,大自然灾害的频发、巨灾保障制度的缺失,也让保险公司不堪重负。广西保险行业协会一位负责人说:“2012年至2014年,广西连续遭受多个热带台风的影响,2012年农房保险简单赔付率达到112.6%,2013年赔款金额也达到1.24亿,大灾巨灾的发生对经营主体的抗风险能力是一个极大的考验,在目前巨灾保险体系缺失的情况下,连年亏损影响了保险公司的正常经营,不利于农房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4 扩面自缴保费,建立风险分散机制

  “提升农户保险意识,通过自行缴费方式增加农房保险保障,将是下一步农房保险发展的方向之一。”广西保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由于目前广西政策性农房保险由政府全额出资投保,农民对于自缴保费增加保险额度的认识不深,下一步,将通过多元化的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培养农民的保险意识,扩大农民自缴保费的覆盖面。

  另一方面,该负责人称,借鉴学习先进经验,建立合理的风险分散机制势在必行。针对农房保险风险不确定的特点,有必要借鉴学习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研究制定合理的巨灾风险分散方案,建立符合广西实际的农房保险巨灾分散机制,确保农房保险的稳健经营,保障农房保险的可持续发展。

  此外,我区正在着手加强对保险公司的业务指导,强化理赔服务过程监督。如指导保险公司完善承保手续,明确理赔时限,理顺理赔流程,完善理赔信息系统,引导保险公司以专业化的水准、规范化的流程,从承保、理赔和防灾防损等各个环节为农户提供便捷、高效和诚信的保险服务,并对部分出现农户迟迟得不到保险赔款的案件进行检查督办。

  为了理顺农房保险各方关系,保障各级沟通协调顺畅,下一步,我区还将建立完善信息交流机制,从制度上明确承保理赔方面相关信息的畅通透明。理顺农房保险涉及的村委、各级民政部门及保险公司之间的关系,进一步减少理赔各环节的耗时,统一民政部门及保险公司之间损失口径,尽量减少多报、漏报,提高理赔效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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