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从“买得了房”到“买得起房”
- 发布时间:2014-09-05 20:31:55 来源:拉萨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新华社北京9月4日新媒体专电(记者罗娜)从遮遮掩掩到明文发布,从局部放松到全面放开,几个月来,各地住房限购政策调整“你方唱罢我登场”,目前多数城市已经取消限购。买得了房”的问题在多数城市已得到解决,但现有信贷政策下,买不起房”的问题仍然存在。
放松限购对活跃房地产市场交易有一定的作用,短期内被限制的改善型需求得以释放,部分城市成交量的激增也给市场带来了表面“繁荣”。短期的成交回暖,除受取消限购的政策因素刺激外,还与客户集中补签及房企“以价换量”相关。但统计局发布的数据给市场浇了盆冷水。7月末,全国商品房待售面积环比增加802万平方米,库存仍处于历史高位,供大于求的市场现状依旧。
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名誉副会长朱中一分析认为,近年来房价的持续快速上涨与自住需求购买力之间的断档才是楼市低迷的根本原因,长期来看,限购政策调整的提振作用有限,难以对楼市的持续回暖形成支撑。
近日,部分城市出台调控政策对首套房认定等进行了调整。8月8日,福建出台“闽八条”,明确对“首次购买改善性普通商品住房”的刚需购房予以政策优惠,规定购房人偿清购房贷款后,再次申请贷款购房,按首套认定,金融机构在贷款首付比例和利率方面按照政策规定的低限执行。自政策落地以来,厦门的一手和二手住宅成交量均已经连续两周上涨。
如今,不少城市的房价比过去几年有较大幅度的上涨,而居民的实际收入涨幅没有以同样比例增长。如果再按当时规定的购买首套自住房贷款要首付30,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要首付60的要求,不少购房者无力承担,居民的有效需求难以释放。
因此,在房价上涨过快、房价过高的地方,要适当调整房贷政策,特别要逐步扩大对合理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让自住型购房家庭不仅“买得了房”,还要“买得起房”。
朱中一认为,合理的改善性需求是一种真实需求,是居民消费升级的客观反映,对促消费、扩内需、稳增长都有积极作用。建议对买新房一年内卖出旧房的(或在一年内卖出旧房买新房的)返还个人所得税;对贷款已还清且房产已出售的,按照购买人实际购房套数确定贷款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