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主体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
- 发布时间:2014-09-05 05:21:08 来源:经济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不管责任人是离开原单位还是已退休,5主体对工程质量都要负终身责任
严厉处罚转包、挂靠、违法发包、违法分包等4种行为
2015年底前,将实现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
鳞次栉比的各式建筑物已成为城市综合实力的象征。但是,在我国建筑施工技艺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同时,建筑市场却存在着混乱现象,建筑质量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诸多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9月4日明确表示,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本月启动。在此期间,将全面推动质量终身责任制的落实,严厉打击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健全质量监管机制,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强化工程质量制度建设
只有在建设过程中确保工程质量,才能更大程度避免建筑和工程项目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才能保障好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民众也才能安心居住。那么,谁该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
“产生工程质量问题的原因很多,其中一个就是主体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王宁说。
王宁告诉《经济日报》记者,工程质量责任应该由参与工程项目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承担。具体到人,应该是勘察项目负责人、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以及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这五方主体对工程质量负终身责任。”王宁说,“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年限内出现质量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首先要追究这5个人的责任。不管责任人是离开原单位还是已经退休,都要依法追究其质量责任。”
另外,此次“两年行动”还将强化书面承诺制度、永久性标牌制度以及信息档案制度。工程开工前,5个主要责任人必须签署承诺书,对履行的职责、承担的责任做出承诺。工程竣工后,要在建筑物明显位置设置永久性标牌,便于接受监督。
严打转包挂靠等行为
转包、挂靠、违法发包、违法分包4种行为是影响工程质量的重要原因,这些违法行为使工程质量安全无法保障,企业责任难以落实。此次“两年行动”将这4种违法行为作为了打击的重点。
王宁强调,对检查认定有转包、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限制招投标、暂停或停止执业、重新核定资质等级等严厉处罚。
王宁介绍,“两年行动”将从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入手,狠抓屋面、外墙面、卫生间渗漏、门窗密闭不严等突出质量问题。
据了解,按照计划,今年9月至10月底为自查自纠阶段;今年11月至2016年6月,由市、县住建主管部门,对辖区内在建的房屋和市政工程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关注保障房项目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
建设诚信体系数据库
工程质量问题频发,对于政府部门而言,除了常抓不懈,还应加快长效机制建设。企业、人员、项目数据库建设是建筑市场诚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工程质量长效机制建设的内容。
王宁介绍,今年年底前,北京、上海等8个省区市将完成3大数据库建设。2015年底前,31个省区市将全部完成诚信体系数据库建设,实现全国建筑市场“数据一个库、监管一张网、管理一条线”的监管目标。
为配合此次“两年行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还于近日出台了包括《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在内的一系列制度规范。
“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启动‘两年行动’,并不代表以后就不抓了。抓工程质量永远没有尽头。”陈政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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