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山东地税:“以地控税”带来了什么?
- 发布时间:2014-09-04 09:32:34 来源: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以地控税”:增加地方政府财力
“地图上这个蓝色的部分就是潜在的税源。”在山东省东营市地税局,工作人员向记者演示了其开发的《土地税源管理系统》。
“应税土地、免税土地、漏征漏管等地块均在地图上以不同颜色显示,彻底解决了以往底数不清、税源不明的问题,提高了税源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东营市地税局副局长杨永卿告诉记者。
“长期以来,土地使用税征管主要依靠纳税人的户籍信息,纳税人的用地情况、第一手资料都由纳税人自己提供,自行申报后再由税务部门进行核实。”山东省地税局土地房产税处处长王志波说,为解决这一问题,山东各地开始探索构建“以地控税、信息比对、重点实测、动态监控”的税源征管新机制,形成了“政府增加财力、地税增加税源、国土规范管理”的多方共赢局面。
目前,山东“以地控税”模式已覆盖全省17地市。据统计,2013年以来,山东省各级地税部门累计已与国土部门交换宗地信息87.3万条,其中核查后漏征漏管土地3.4万多宗,增加应税土地面积1.57亿平方米,累计查补土地使用税9.18亿元。
“以税节地”:把闲置违法用地管起来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某省外企业在威海小石岛附近占地13亩,长期闲置。威海地税部门对这一闲置地块进行纳税核查,并及时联系土地部门核实企业用地情况,加大对相关税款的清缴力度,提高闲置土地税收成本。目前,政府已将土地成功收回,并过户完毕,重新开发利用。
在淄博市,高青地税部门通过系统发现,某纺织公司的一个地块土地使用税一直没有缴纳。后来查证,原来这家企业负责人在拿地后,从银行获取了贷款,随后便跑路,导致土地长时间闲置。地税部门将这一情况及时反映给国土等部门。2013年4月,在政府主导下,该企业土地被依法拍卖处置。企业此前所欠缴的500多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也从拍卖所得中予以追征入库。
“地税部门与国土资源部门的信息共享,对地税部门起到了提高土地使用税征管质量的作用,而对国土资源部门来说,通过对税收信息的分析,则能及时掌握闲置、违法用地等土地管理所需信息,从而实现‘以税节地’,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淄博市地税局副局长赵德森说。
税地多赢管理:仍需破解多个难题
记者调查发现,山东省17地市目前均已应用了以地控税信息系统。各地地税部门与国土部门建立起联席会议、信息共享和经费保障等机制。但要进一步实现税地共赢管理,仍需统筹解决多个难题——
各地宗地信息采集亟须实现标准化和规范化。由于国土部门宗地信息尚未实现省级集中,除部分市集中在市级外,多数分布在各县(市、区),导致各级地税部门信息采集方式、途径及数据格式各不相同。山东(不含青岛)有8个市地税局取得了国土部门的电子地图,8个市地税局取得的是非图形化电子数据或纸质档案。由于此前山东最先试点的青岛、东营等地的“以地控税、以税节地”模式都是基于电子地图,非图形化的电子数据和纸质档案数据不完整、不规范,难以实现宗地管理全覆盖、无缝隙管理的预期目标。
部门协作配合的制度化运作需要进一步的政策支持。目前,山东多数市的地税部门已初步与国土部门建立了宗地信息采集的渠道,但信息采集时间、周期等尚未形成固定的工作制度。信息采集工作主要靠人工驱动而不是制度推动,导致信息采集不全面、不完整,后续数据更新不及时。比如,淄博市在工作中发现,国土部门信息中的土地权属人名称与土地税源信息中的纳税人名称二者不一致的情况很普遍,二者关联匹配的成功比例不超过30%,需要人工建立关联。而基层工作头绪繁多,人力物力难以及时跟进。
相关管理制度有待健全。记者了解到,目前,山东以地控税、以税节地的思路和工作流程已基本统一,但大多数市的地税部门和国土部门在数据库建立和管理、比对预警及差异核实、督导考核等方面尚未出台具体的管理制度,各市地税部门对宗地数据无法统一分析和应用,这让以地控税、以税节地的工作效果打了折扣。基层税务干部告诉记者,应尽快完善政府主导、地税牵头、国土配合、部门协作的管理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