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保险业推行机动车辆保险人伤理赔服务标准
- 发布时间:2014-09-03 08:33:20 来源:福建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近日,福建省保险行业协会制定出台《福建省机动车辆保险人伤理赔服务标准》,针对车险人伤理赔案件的关键环节规定行业服务最低标准:一是强化理赔时效,对查勘调度、持续跟踪、抢救垫付、拒赔通知等关键流程提出具体时限,要求建立24小时服务专线电话、“一跟一”专人咨询服务、结案回访等制度;二是提高理赔效率,明确符合预付赔款的情形、金额和时限要求;三是明确服务规范,进一步完善查勘调度、现场调解、伤残鉴定、材料递交等流程;四是完善纠纷调解服务,要求设立人伤调解专员,积极对接外部调解机构。
(赵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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