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五险企涉千万理赔迷案 进入司法调查程序(图)
- 发布时间:2014-09-01 09:28: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孙朋浩
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溺亡案,因为车主的近千万元人寿保险理赔变得特殊,并备受各界关注。
随着当事人家属理赔程序的展开,涉案的山东省 5家保险公司 4家齐刷刷地给出了拒付通知,并提请有关部门启动司法调查程序。家属与保险公司的分歧核心,是由交通事故引发的千万理赔案中未解的谜团。
交通事故牵出千万保险理赔案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为李堂民,同时他也是天安人寿保险、泰康人寿保险、太平人寿保险、信泰人寿保险以及国华人寿保险 5 家保险公司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不幸的是,李堂民于今年 2 月 26 日驾驶私家车掉入引黄河内溺亡。
对于李堂民的死因,处理事故现场的交警如此描述:“ 尸体在驾驶座上,安全带扣死,头朝向副驾驶方向,脚保持着要踹开车窗的动作,车钥匙处于开启状态,车辆水箱部位有明显的‘ V’字形凹面。据现场痕迹,车辆是行驶过程中撞树后坠河,死者生前有明显挣扎痕迹。通过司法鉴定,尸体内未发现有毒物质和乙醇成分,排除自杀、他杀及酒后驾驶,最终死因是溺水窒息死亡。
交通事故发生后,家属也申请 禹城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室、物证研究所以及浙江迪安司法鉴定中心等单位做了有关检验和技术鉴定,出具了与上述交警类似的意见。
轿车入水,导致驾乘者溺亡的事件并不鲜见。然而,这个事件之所以特殊,能够引发山东省整个保险界为之震动的,还是当事人购买的 5 份人身保险,理赔总额近 1000 万元。
当事人家属刘女士告诉记者,以前只知道丈夫生前购买了人身保险,但没想到理赔这么多。用她的话说“也下了一大跳”。
刘女士向记者出示的 5 份保单显示,李堂民购买的第一份为天安人寿保险的《安行天下两全保险》,保额 20 万元,保险费 2660 元。承保日期为 2013 年 12 月 30 日。
在购买第一份保险的第二天,也就是 2014 年 1 月 1 日,李堂民接着购买了两份保险。一份是泰康人寿保险的《泰康万里无忧两全保险》,保额为 15 万元,保费 3750 元;另一份是太平人寿保险的《太平百万驾年华两全保险》和《太平附加百万驾年华意外伤害保险》,保额 30 万元,首期保费合计 3660 元。
2014 年 1 月 7 日,李堂民再次购买信泰人寿保险的《爱驾宝两全保险》,保额为 10 万元,首期保费 1800 元;次月的 2 月 13 日,他又购买了国华人寿保险的《国华畅行无忧两全保险》,保额为 20 万元,保费 2400 元。
根据上述保险合同约定,若被保险人交通意外身故时未满 75 周岁(有公司规定 70 周岁,记者注),交通意外身故保险金的数额为本合同保险金额的 10 倍。李堂民共在上述 5 家保险公司投保 95 万元,交通意外身故意味着保险公司需理赔付 950 万元。
5 家险企 4 家拒绝给付
然而,这总额近千万元的人寿保险理赔,并没有那么简单。
7 月 22日 前后,刘女士先后向 泰康人寿保险、太平人寿保险、信泰人寿保险和国华人寿保险 4 家公司提交了理赔材料,因为天安人寿的资料一直没有备齐,直到 8月 25日才提交。
提交材料后,刘女士曾找各保险公司询问赔付情况,得到的回复是还没出结论。离承诺的 30 个工作日越来越近,她也有些沉不住气了,“材料都提交了这么久,是不是哪儿出问题了?”
递交材料一个多月后,刘女士等来的却是 4 家保险公司的《拒绝给付通知书》。这让她无异于挨了当头一棒。
这份由太平人寿保险山东分公司、泰康人寿保险山东分公司、国华人寿保险山东分公司和信泰人寿保险山东分公司联合出具的拒绝给付通知书显示,“经保险人审核,作出拒绝给付保险金的决定。原因有两点:一是投保时投保人及被保险人未向保险人如实告知真实的财务状况;二是投保时投保人及被保险人未向保险人如实告知在同业保险公司的投保情况。
对于上述 4 家保险公司给出的拒赔理由,刘女士并不认同。她表示,自己找人做了相关鉴定,丈夫既不是酒后驾车,也没有其他服毒等情况,符合驾驶私家车意外身故这一项。
对于保险公司列举的财务状况这一项,刘女士也有她自己的看法。她坦承,“丈夫生前确实有负债,但现在个人负债的情况太普遍了,房贷、车贷、工程设备等有可能是贷款,谁知道买保险的时候都要一一说清呢?”
除了财务状况,刘女士并不认同“未说明在同业保险公司投保”也是拒赔理由之一。 “买保险的时候,简单问答几下就可以完成购买,当你理赔的时候,反而都成了拒赔的依据?”
刘女士告诉记者,丈夫平时做点建筑施工生意,经常开车在外,去年亲眼目睹了同村同学从三轮车上摔下来变成植物人,对他触动很大,家人就劝他去买份保险。就这样,丈夫先后买过 4份保险。在今年快过年的时候,丈夫开车去四川要账,在京沪高速一不小心撞到护栏,幸运的是没有受伤,只是把车给撞坏了。这起车祸一出,丈夫又买了一份保险。
对于这份拒赔通知的依据,以及涉案理赔等后续处理问题,涉案保险公司将会作何答复呢? 8月 27日,记者先后赶到这 5家保险公司的山东分公司进行采访核实。
国华人寿保险山东分公司办公室负责人刘先生告诉记者,这个事情(李堂民案)昨天山东保监局、山东省保险行业协会让我们 4家保险公司进行汇报,也有媒体做了专题报道,你有什么问题可以向他们求证。对于具体情况,他表示不好做出答复。
泰康人寿保险山东分公司理赔部有关负责人则表示,目前,该案已经进入司法调查程序,目前,这个通知(拒绝赔付通知书)已经是公司作出的最后处理决定。
信泰人寿保险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声称“分公司没有接受采访权限,需要联系总部才行,建议记者拨打总公司客服热线试试。”
太平人寿保险有关负责人则称,“目前只知道进入了司法调查程序,具体处理要看调查结果而定。”
天安人寿保险理赔部负责人则表示,该案我们已经受理,由于我们 8月 25日才接到的当事人材料,具体细节我们还没有研究完,已经向总公司汇报了。
对于此事的进展,鲁网财经将继续予以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