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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将实行“通报通放”

  • 发布时间:2014-08-29 09:34:55  来源:南昌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徐欣源 记者 曲倩影)为大力推进检验检疫通关监管模式改革创新,自2014年9月1日起,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对出入境检验检疫实行“通报通放”工作模式。

  “通报通放”工作模式是以“电子申报、集中审单、电子监管、CIQ2000”等信息平台为依托,以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为目的,对检验检疫业务流程和管理模式进行改革创新,按照“企业自愿、便捷为先”的原则,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实现出入境货物“就近报检、就近缴费、属地施检、结果互认、就近放行”。企业可根据需要就近选择在江西省范围内的任何一个检验检疫机构办理报检、缴费、放行、领取证单,免去奔波之苦。

  目前,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南昌办事处已第一时间组织安排工作,保证“通报通放”的顺利实施。同时,及时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和货代公司进行上门宣传或者座谈告知,使企业能够充分了解“通报通放”的作用、适用范围和操作流程,及时享受到“通报通放”的便利。“这项举措大大方便了企业”,江西中远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总经理范珏告诉记者,这项新举措对于代理企业来说提供了很大便利,“我可以自己调配,统一报检,减少奔波,大大节约了企业的报关成本”。

  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南昌办事处提醒,报检企业及代理需注意“通报通放”工作适用范围:“通报通放”适用于报检类别为一般报检,且出口货物产地与出境口岸、进口货物目的地与入境口岸均在江西省行政区域内的检验检疫业务;“通报通放”实行“负面清单”式管理,不对特定业务以外的货物和企业范围进行设限。除被列入“负面清单”内的货物或情况以外,均适用“通报通放”便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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