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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法修订草案处审议阶段 禁发垃圾短信或将有法可依

  • 发布时间:2014-08-27 07:45:00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北京商报讯(记者 齐琳 曲忠芳)针对广告短信、垃圾邮件长期泛滥的问题,日前,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的“中国广告法修订草案”中增加了专条予以规范,规定禁止未经用户同意向其手机、固定电话或个人电子邮箱等发送广告。目前,该草案正处于审议阶段。

  草案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者请求,或者当事人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住宅、交通工具、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或者个人电子邮箱等发送广告。作为平台提供商、发送管道的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商等,也必须制止违法广告发布行为。此举意在斩断垃圾短信、邮件的传输渠道。

  业界人士指出,商家促销、房地产、留学等广告类信息占据了垃圾短信、邮件非常大的比重,虽然有安全软件拦截或查杀,终究“治标不治本”。从法律上明确指出广告短信、邮件乱推送的违规,有望使垃圾短信乱象缓解。立法机关还应明确惩戒机制,加大对违法发送广告及平台方的惩治力度,以抬高违法门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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