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十条”支持保险机构投资养老产业
- 发布时间:2014-08-26 21:30:37 来源:国际商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8月12日,国务院正式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即新“国十条”),其中明确指出,支持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投资养老产业。对此,中国保监会副主席王祖继在日前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新“国十条”在构筑保险民生保障网、完善多层次的保障体系方面,明确要求要创新养老保险产品的服务,包括投资养老产业,发展多样化的养老健康服务。
王祖继认为,在新“国十条”的明确要求和政策的支持下,监管部门将支持保险主体进行大胆的探索,调动各方面的资源,在商业养老和健康产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支持发展养老健康产业
“养老产业是社会服务业中最重要产业之一,为了把这项事业发展好,国务院今年专门颁布了促进养老服务业产业发展的文件。”王祖继说,“我们首先支持商业保险成为个人和家庭商业保障计划最主要的承担者,也支持企业发起的养老健康保障计划。同时,我们也会积极参与社会保险的市场化运作,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商业养老健康保障计划,包括支持保险机构拓展企业年金,发挥商业保险对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补充的重要作用。”
王祖继说,除了发挥传统的风险管理、经济补偿和保障等传统职能以外,现在保险市场主体在积极地通过运用各种投资工具,包括股权、债权、各种基金,一方面参与公立医院的改革和医疗保健设施建设,另一方面也在创新养老产业的发展模式。
养老社区投资前景广阔。据王祖继介绍,初步来看大约有接近300多亿的投资,很多省份都有养老社区的试点,这两年如果顺利建成,可以达到4万多个床位。保险业投资养老社区是新的试点,还要有可持续发展的运营模式,这些工作都在探索之中。
保险资金积极投入实体产业
新“国十条”在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方面又提出了明确要求。据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李朴民介绍,第一是要求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独特优势,创新资金的运用方式,提高资金配置效率,支持实体经济的发展;第二,拓展保险资金运用的空间,通过投资股权、债权、基金,包括将来要探索资产证券化,支持科技创新和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在服务城镇化方面要发挥更大的作用;第三,加快资产管理机制和业务创新。包括设立不动产、基础设施、养老等专业资产管理机构,推进设立基金公司的试点。业务创新包括设立一些夹层基金、并购基金、不动产基金等。继续深化改革和创新方面包括研究制定保险基金投资创业基金的相关政策。“我们将加快这方面的探索和改革,在今年底希望有一些具体办法出台。”
王祖继也表示:“我们要研究制定保险资金直接投资实体经济的便利化政策,把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战略新兴产业和重大的基础设施、民生工程方面,为经济转型升级作出贡献。要进一步推动市场化改革,支持市场主体、创新资金运用方式,在重点投资领域发挥保险资金的作用。”
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作用体现在很多方面。王祖继举例说,在支持企业“走出去”方面,信用保险是支持企业“走出去”,进行对外投资、对外出口,特别是支持高科技、高附加值的成套设备出口的重要力量。2013年,保险资金为出口企业提供风险保障达到3970亿美元,使4.5万户企业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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