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红利激发我省小贷公司发展热情
- 发布时间:2014-08-25 06:54:43 来源:贵州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 田 洋
优惠政策
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 分别减免
【所得税】
●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
政策——自2014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涉农贷款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并经所在市(州)金融办出具确认函认定为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项目的小额贷款公司,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适用范围——在省内注册登记并已开展业务,财务体系健全,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小额贷款公司。
减免税备案时间——每年5月31日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减免税备案应报送的资料——纳税人减免税备案申请审核表、财务会计报表、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和总收入明细表、所在市(州)金融办出具的确认函、主管地税机关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
政策——符合税法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减按20%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降低税率优惠),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优惠)。
适用范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的小额贷款公司。
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申报方式——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可按照规定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需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但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同时将企业从业人员、资产总额情况报税务机关备案。
【营业税】
●专门针对小贷公司出台优惠我省法人机构所在地设立在县级及县以下地区,为当地“三农”发展提供金融服务的小额贷款公司,取得的金融保险业营业收入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可减按3%的税率缴纳营业税。
适用范围——在省内注册登记并已开展业务,财务体系健全、无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小额贷款公司。
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小额贷款公司将支持服务“三农”的金融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分开核算,在申报纳税时据实填报,即可享受该项优惠政策。
解读
省地税局 改革释放政策红利 促进小贷行业发展
省地税局局长季可解读《关于对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时说,我省目前已批准成立370家小贷公司,但自2008年小贷公司试点以来,国家层面没有明确小贷公司是金融企业,许多优惠政策小贷公司无法享受,只能靠自有资本经营。由于政策原因,小贷公司也一直承受着较高的税收负担。
季可解释,近年来国家为促进“三农”发展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或与小额信贷有关的财税政策,但由于小贷公司缺乏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限制了企业的利润空间,减低了投资者的积极性,导致社会资金的商业利益与社会责任脱节等,严重影响小贷公司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效果。
2012年,我省从支持全省小贷公司发展大局出发,明确小贷公司税收政策参照农村金融机构执行。为进一步支持我省小贷公司发展壮大,省地税局充分释放改革“红利”,在2013年正式发文明确,我省小贷公司按规定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金可以税前扣除,统一和规范小贷公司提取贷款准备金的税前扣除标准,用实际行动支持小贷公司更好地享受有关税收政策。
季可表示,此次有针对性地减免小贷公司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总体上符合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等一系列相关文件精神,符合国务院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总体要求,在贯彻省委、省政府“推动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又好又快发展、提高金融服务‘三农’和小微型企业能力”等方面将发挥积极作用。特别是,将有助于引导更多民间资本进入小额信贷领域,使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更有保障,也更愿意为“三农”和小微企业提供贷款,从而进一步促进农村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扩大小额贷款行业规模,促进小贷公司自身健康发展。
季可表示,省地税局将进一步围绕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小贷公司发展的总体要求,积极做好小贷公司的涉税咨询、纳税服务工作,加强对小贷公司的税法辅导力度,确保小贷公司全面掌握相关税收政策及优惠政策,进行正确的纳税申报,努力为小贷公司营造更好的发展环境。此外,还将按照减免税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优化办税流程,精简涉税事项,减少涉税资料,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
反响
小贷公司 鼓舞信心 轻装上阵
“小贷公司迎来重大利好,太鼓舞人心了。”
“多年夙愿,终于等到这一天,我们加快发展的信心大大增强。”
8月18日,在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工作会议上,当省政府金融办和省地税局联合发布此次税收优惠政策时,来自凯里市时代小额贷款公司、万山区金盛小额贷款公司等全省各地的参会代表沸腾了。
“非常感谢,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指导下,省政府金融办和省地税局为促进全省370家小贷公司健康有序发展出台了一个好政策,在支持小贷公司发展的同时,也为提高小微企业和‘三农’金融服务水平营造了一个好环境。”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会长、清镇市黔中泉小额贷款公司董事长赵向阳激动地说。
一直以来,阻碍小贷行业发展的体制限制、资金来源、税赋负担这“三重门”,让小贷公司长期处于进退两难、非常尴尬的境地。有的小贷公司通过自然人放贷规避税收的“体外循环”方式来盈利,致使这部分小贷公司浮不出水面接受监管“阳光经营”,同时也是高利贷现象依然存在的原因之一。
近年来,国内业界对小贷公司身份定位、融资放行的呼声和探索不断,广西、重庆、四川等周边省份也纷纷出台了不少优惠政策扶持当地小贷行业发展。我省小贷公司多年来也一直在大声疾呼,为阳光经营寻找出口。作为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会长单位,黔中泉曾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争取优惠政策。
“必须牢牢把握此次政策红利,开启小贷行业发展的新局面。”赵向阳表示,此次省政府金融办与省地税局联合下发的小贷公司税收优惠政策,小贷公司迎来重大利好,对我省小贷公司扶持“三农”是一个极大的鼓舞,对进一步鼓励我省小贷公司健康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
他算了一笔账,以一家注册资本5000万元的小贷公司为例,在其资金全年满负荷运营的情况下,如果全额享受此次税收优惠政策,意味着可以增加80万元至110万元的净利润。这样,企业合法经营的利润空间扩大,就会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投入到依法合规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从而有效地引导资金流向实体经济。
赵向阳解释道,一方面,小贷公司吸引资金的能力增强,资本规模扩大,阳光化经营形成自觉自愿的潮流趋势,将有助于提高小贷公司的抗风险能力,降低全行业的系统性风险。
另一方面,小贷公司可用资金更加充裕,将改善民间融资市场资金供求关系,引导民间借贷利率水平下调,对于降低小微企业的融资成本、推动扩大涉农贷款的投放都将发挥重要的积极作用,同时也可以充分发挥小贷公司在调动民间资本支持贵州经济发展上所起到的作用。
不少小贷公司同时也向记者表示,小贷公司从全国试点开始至今才5年时间,还是一个在摸着石头过河的新行业,还需不断探索。比如国家层面能否将小贷公司归类为金融机构,享受与金融机构相同的税收政策?税收优惠政策能否步子再大一点,像广西所有的小贷公司按9%申报所得税?小贷公司增资扩股审批程序能否简化?
无论怎样,既然看见光亮,就要全力向它奔跑。业界人士表示,轻装上阵的全省小贷行业,将大步迈开发展的脚步,将服务触角向“三农”和小微的更多领域延伸,为加速发展的贵州增添金融动力。
延伸阅读
小贷公司 合理引导民间资金拓宽投资渠道
截至今年6月末,全省小贷公司共有370家,县域覆盖率达93.2%,是覆盖面仅次于农信社的金融服务机构。
小贷公司为缓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压力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今年6月末,全省小贷公司贷款余额达93.1亿元,同比增长37%。其中,涉农贷款余额20.1亿元,同比增长49%;小微企业贷款余额36.5亿元,同比增长50%。贷款余额增速远高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贷款增加额在全省社会融资总量中所占份额不断提高。
2008年开展试点以来,累计支持农户2.6万户、支持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4.26万户,累计发放涉农贷款71亿元、小微企业贷款134亿元。
小贷公司为合理引导民间资金拓宽民间投资渠道发挥了积极作用。截至今年6月末,全省小贷公司实收资本共109.1亿元,同比增长32%;资产总额116.7亿元,同比增长35%。小额贷款公司的蓬勃发展为社会资本和民间资金进入金融领域拓宽了通道,推动民间借贷活动由“地下”转为“地上”,民间资本由“体外循环”纳入“体内循环”,既有效盘活了社会闲散资金,也堵塞了地下钱庄、抑制了高利贷等非法金融活动,维护了经济金融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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