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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源头扼杀制售假劣

  • 发布时间:2014-08-25 03:32:16  来源:农民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 王蔚萍

  当前正值杂交玉米、杂交稻制种关键时期。为强化种子市场源头治理,严厉打击制种基地无证生产、品种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根据《打击侵犯品种权和制售假劣种子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农业部定于8月下旬起组织开展杂交玉米、杂交稻种子生产基地专项检查行动。

  2014年种子生产基地专项检查的主要内容有:

  制种企业资质检查。检查制种企业证照是否齐全、资质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具有品种权许可或制种委托手续,质量控制体系及生产档案是否健全。

  企业生产情况核查。核查企业生产的品种、地点与许可证注明项目是否一致,制种面积与生产信息报送情况是否一致,是否存在无证生产、租借许可证生产等行为。

  制种田品种真实性抽检。各地要主动搜集违法违规制种的线索,结合历年基地、市场、企业检查情况,对群众反映侵权生产问题突出的地块、问题企业的基地进行重点检查,并抽取制种田生产品种的杂交穗,进行品种真实性检测。

  加工调运环节检查。在种子加工环节,抽取种子样品进行品种真实性检测。在种子调运季节,检查调运种子的生产许可、去向和数量。

  本次行动的组织方式为:

  采取有关省(区、市)自查和农业部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农业部要求各有关省(区、市)对本辖区杂交玉米、杂交稻制种基地组织开展拉网式检查。

  农业部将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结合各方面举报线索,对江苏、湖北、甘肃、新疆等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制种基地进行重点检查,并对种业全程可追溯试点企业基地信息追溯情况进行检查。农业部近期将组织11个检查组赴重点地区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分组及分工等具体安排由农业部种子管理局另行通知。

  品种真实性检测采用SSR分子标记方法,检测对照采用农业部收集的品种标准样品。抽查的杂交玉米、杂交稻种子样品的真实性检测分别由北京玉米种子检测中心、农业部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深圳)承担。省级抽查样品的真实性检测,有检测能力的自行检测,无检测能力的可从农业部考核合格种子检验机构中,选取合适单位开展检测。

  农业部要求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做到:

  确保取得实效。各有关省(区、市)种子管理机构要对本辖区种子生产情况进行核实,并列出生产单位、生产品种、生产地点、面积及联系方式清单,分级组织逐一核查。要广泛发动维权企业举报无证、侵权生产等违法线索,并进行重点检查跟踪。品种真实性抽检应覆盖辖区制种面积的30%以上、制种企业数量的40%以上。

  严格规范程序。农业部在2014年种子生产基地专项检查行动的通知中强调,检查和检验人员要严格执行规定程序,规范做好抽样、记录及取证等各项工作。抽样时务必要求企业如实提供、并确认生产品种的真实名称。要规范完整填写抽样单等信息,妥善留存相关凭证证据,拍照或复印留存制种合同等凭证证据,认真履行样品确认、结果通知等程序,确保形成完整证据链。发现存在无证生产、制种企业不配合检查或抽样等行为的,检查人员应当书面说明情况,由当地种子管理机构加盖公章予以确认,同时通知当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调查处理。在行动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做到公正规范、廉洁自律、不徇私情。

  依法从严查处。《通知》着重指出,有关省(区、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对专项检查行动发现的无证生产、品种套牌侵权等违法行为要逐一立案,每案必查,查必彻底。要按照《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及时公开案件查处信息。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继续营造种子打假高压氛围。各部门需将案件查处结果连同行动总结于11月底前报送农业部种子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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