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业央企高管年薪普遍几十万 钢企业绩整体欠佳
- 发布时间:2014-08-24 14:54:52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随着国企高管薪酬制度改革方案的提出,国企高管的薪酬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热点话题,而产能过剩、效益欠佳、亏损面较大的行业更成为热点中的焦点,钢铁行业则是其中之一。与其他央企高管动辄几百万的年薪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钢企高管年薪最高也不到200万,更多的管理层才几十万,这也从侧面反映了当今钢铁行业下行的窘况。
对此,钢铁行业资深研究人士表示,与董事会改革相挂钩的薪酬制度相对规范,但更要注重与薪酬制度相关的福利配套等“隐性收入”,在利益分配上更规范、公平。
钢企高管年薪逊色
“相比其他央企高管动辄几百万的年薪,钢铁企业的高管薪酬逊色不少。”我的钢铁网资讯总监徐向春对记者表示。
在国资委监管下的117家央企名单中,主营钢铁业务的有鞍钢集团、宝钢集团、武钢集团3家以及与钢铁工业紧密相关的中钢集团。在三大钢铁巨头中,宝钢集团上市公司宝钢股份的高管年薪最高,其董事、总经理戴志浩2013年在上市公司取得的报酬为150.27万元,从股东单位获得的报酬为38.73万元,副总经理储双杰为178万元,另外还有宝钢股份董事诸骏生、副总经理李永祥、周建峰、王静在当年度的薪酬均为170.1万元,但前任董事长何文波的年薪未披露。
而鞍钢集团和武钢集团的上市公司高管年薪与宝钢相比相差不少。鞍钢股份董事长张晓刚2013年在股东单位获得的报酬仅为66.28万元,副董事长康复平、杨华则分别为58.89万元和57.44万元;而武钢股份披露的13位高管中,最高者邹继新报酬为59.17万元。
数据显示,2010年和2011年,国务院国资委下属的中央企业负责人平均年薪在65万至70万之间。
在徐向春看来,钢企高管的薪酬普遍偏低与钢铁企业业绩整体欠佳息息相关。
2012年,鞍钢股份扣非后亏损超过42亿元,其披露的高管薪酬(包括在股东单位以及上市公司共同取得的薪酬)当年合计仅约288万元;而武钢股份2013年扣非后净利润在3家钢铁央企中最少,仅为2亿多,其披露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也最少,合计仅约291.4万元。
此外,在国资委发布的2013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46家A级企业名单中,钢铁行业只有宝钢集团一家进入A级企业名单,也说明了国有钢铁企业当家难的境况。
隐性收入待规范
“同为央企,钢铁企业与其他如煤炭、石油、电力等企业相比,市场化更强一些,利润空间也相对来说更少,此外,这几家央企都施行了董事会制度改革,在薪酬方面的管理比较规范。”兰格钢铁信息研究中心主任王国清对记者表示。
以宝钢股份为首的三大钢企上市公司也都表明,其高管报酬基本上都是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监事会提出方案,经董事会及监事会讨论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决定,报酬确定依据是根据企业经营状况及国内同类企业报酬情况。
此外,《央企负责人薪酬制度主要管理办法》是根据我国2004年颁布的《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2008年出台的《关于整体上市中央企业董事及高管人员薪酬管理的意见》以及2014年国家启动的董事会授权试点改革,这些规范中显示,中央企业负责人的薪酬由基薪、绩效薪金和中长期激励单元构成,并都强调负责人薪酬与绩效挂钩。
在规范薪酬制度的基础上,王国清指出,与薪酬制度相关的高管福利是需要进一步规范的。
这一观点得到很多业内人士的赞同,“在央企当中,虽然进行了董事会改革,但很多事情还是一个人或几个人说了算,造成权力相对集中,很容易在分配相关福利事项上造成不公平。”
据记者采访的多位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在央企高管身上的福利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较高、报销补贴项目和数额相对较高,“但这一类福利的监管却很难落实。”
实际上,早在2004年颁布的《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中,就公布了相关福利的监管制度,上述文件中规定对礼品费、招待费等公务消费,应当规范预算管理,加强财务监督、审核,接受职工的民主监督;此外,对企业负责人住房、公务车以及通讯费等各项福利补贴都做了规定,但这些要做到民主监督,到现在也难以完全落实。
王国清也指出,三大钢铁央企与其他央企相比所覆盖的社会责任也更多,比如鞍钢、武钢除了发展钢铁主业外,还有下属的学校、医院乃至员工宿舍等。“这些是企业承担的社会责任,同时也是员工重要的福利,在分配中更要注意规范、公平。”
此外有业内人士表示,目前,国有企业实行的是国资委直接治理,未来随着混合所有制的发展,会有相当数量的国有独资企业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国有企业就会由目前的国资委直接治理走向由国资委同其他投资者的共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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