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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建材仍现违规宣传

  • 发布时间:2014-08-23 07:35:22  来源:广州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家居消费

  业内提醒:不可盲目相信商家“头衔”

  本报讯 (记者周可)规定禁用“中国驰名商标”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已有三个月,但市场执行情况似乎并不彻底。记者近日走访广州市家居建材商场发现,部分品牌广告仍保留“十大品牌”、“中国驰名商标”、“免检产品”等图标和字样。

  对此,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不要盲目相信商家在广告中的各种自吹自擂,应仔细辨别产品本身的性能和质量。

  现象一:

  “免检产品”依旧存在

  记者近日走访广州市内多个家居建材商场发现,大部分品牌都未出现违规使用“中国驰名商标”的情况,但也有个别企业在新法规的执行上有疏漏。记者在某知名品牌专卖店看到,该店橱窗广告仍旧排列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中国环境标志认证三个荣誉图标。

  据悉,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商标法》规定,生产、经营者不得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有业内人士表示,实际上,驰名商标设立的初衷是在法律上对知名品牌保护的一种形式,其目的是用来打击侵权行为。但企业将其用来宣传,显然是本末倒置。

  此外,北京家居协会秘书长刘晨还指出:“拥有驰名商标并不代表所有的产品都能保证达标和合格。”

  随后,记者看到几家集成吊顶门店的门前广告上仍标注有“免检产品”字样。

  据了解,早在2008年,国家质检总局就废止了《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同年国家工商总局也规定,在广告中禁止使用“免检”内容。

  现象二:

  乱排名现象严重

  记者在观察中还发现,除驰名商标外,家居建材领域广告中乱排名现象也十分严重。

  在市内某建材市场,仅瓷砖一种,就有“陶瓷行业名牌产品”、“瓷砖行业领导品牌”、“瓷砖十大品牌”以及“陶瓷十大品牌”等多种说法,且同一类产品,标榜自己为“行业领导者”的就有好几家,让人看得一头雾水。据了解,这种情况涉及地板、陶瓷、卫浴、集成吊顶、橱柜、墙纸等多个领域。

  有消费者表示,“光这些头衔都要仔细辨认半天,个个都说自己是‘行业领导者’,家家都说自己是‘十大品牌’。”

  此外,在“驰名商标”被禁用后,不少商家在宣传时都转向在年销量上做文章。

  某知名品牌瓷砖在各专卖店的店面易拉宝宣传上印有醒目标语:“2013年度全国销量第一”,而另一瓷砖品牌的广告语则是:“2003年起连续十年全国销量领先”。

  据悉,早在1999年,国家工商总局就曾发布《关于停止发布含有乱评比、乱排序等内容广告的通知》。该《通知》中表明,除按法律规定和国务院批准的各类带有评比性质的企业营销信息发布活动外,禁止在广告中使用排序、推荐、认定、上榜、抽查检验、统计、公布市场调查结果等对企业及其商品、服务进行排序或综合评价的内容。

  因此,目前商家所宣称的“十大品牌”、“领军十强”、“销量第一”、“市场占有率第一”等广告语实际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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