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积极构建现代预算管理制度
- 发布时间:2014-08-22 19:30:59 来源:中国财经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近年来,海南省财政厅努力构建预算编制科学完整、预算执行规范有效、预算监督公开透明及其三者的有机衔接、相互制衡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
一是构建完整、透明的政府预算体系。目前,海南省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已全部提交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完成了四大预算纳入人大监管范围的改革目标。
二是扩大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收取比例。2014年,在海南省国资委、省交通厅编制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基础上,增加了省农垦总局、省属经营性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地质局、省海洋与渔业厅、省林业厅、省粮食局等部门。调整了省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企业净利润上缴比例,省属国有独资企业上年度实现净利润按照超额累计比例上缴,实现净利润10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0%比例收取;净利润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不足5000万元的部分,按15%比例收取;净利润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不足1亿元的部分,按20%比例收取;净利润1亿元(含1亿元)以上的部分,按25%比例收取。
三是探索编制补充项目预算。为积极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省本级编制了2014年补充项目预算,共安排27个项目12.9亿元。补充项目预算与正式预算一同报省政府全会和省人大会审议。年度执行中,对已具备用款条件的补充项目,省财政以预拨方式给予资金保障。年底时,再将正式预算中因各种原因无法动用的项目预算指标调整用于冲抵补充项目的预拨挂账。如果调整指标不足以全部冲抵,则将剩余挂账全部编入下一年度预算。
四是稳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进一步扩大预算公开范围,细化预算公开内容,指导各市县做好政府预算公开工作。3月27日前,海南省公开了省本级政府预算,除涉密部门外101个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4月30日前,除三沙市外所有市县区公开了政府预算和部门预算,海口、三亚等13个市县公开了“三公”经费预算。在8月1日前,实现了三沙市外的全部市县公开“三公”经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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