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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长足发展

  • 发布时间:2014-08-22 05:29:36  来源:甘肃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两联系两促进”专项行动长足发展

  曹义成马世海张建军

  嘉峪关市检察院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线,牢固树立“预防职务犯罪出生产力”、抓预防就是促发展的理念,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探索工作方法,创新服务举措,构建三项长效机制,深入推进“联系企业、联系项目,促进廉洁、促进发展”(以下简称“两联系、两促进”)专项工作又好又快又稳持续廉洁发展,专项工作在服务地方经济转型跨越发展和平安建设方面取得了良好效果,得到了省人民检察院,嘉峪关市委、市人大、市政府的充分肯定。2013年12月,全省检察机关“两联系、两促进”现场推进会在嘉峪关市召开,嘉峪关市委书记郑亚军、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祁永安、市长柳鹏对专项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再次强有力地推进了专项工作向纵深发展,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彰显。

  构建服务企业项目发展常态机制

  建立工作责任制度和准入退出制度。为更好地服务企业项目,嘉峪关市检察院制定了《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服务重大企业项目建设实施细则》,建立了上门巡诊制度,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服务企业项目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亲自抓,党组成员具体抓,市院责任部门负总责的专项工作责任制,并完善准入退出制度,开展问计、问需、问效活动,使需要联系的企业项目及时跟进,已经完成联系的企业项目及时退出,确保专项工作不走形式、不留死角。2013年,市检察院选取了酒钢循环经济和结构调整不锈钢项目、焦化无水氨项目、嘉峪关文化遗产保护维修工程项目等6项投资在千万元以上、具有地域特色和关乎民生的重点项目开展专项工作,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带领责任处室先行调研13次,先后9次与市发改委、市建设局、酒钢公司及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召开专项行动工作座谈会,实地查看项目现场12场次,听取、收集联系服务项目依法维权以及对检察机关的意见和建议45条,深入总结项目建设采购过程中遇到的共性纠纷和个性问题,针对性地提出预防和处理意见6条。

  建立派驻制度。嘉峪关市检察院在服务的企业项目单位设立检察联络站,制定了警示约谈告诫和检察联络站工作管理制度,派驻检察干警对项目立项、设计及预算、市场准入、招投标、施工管理、项目验收、资金结算等15个易发职务犯罪的风险节点实施监督,进行同步预防。建立了工作细则、工作日志和工作台账,发放了联系卡,张贴了廉政海报和挂图。在检察联络站办公地点设立了举报箱,公布了举报电话,收集对有关人员违法违纪的检举揭发信息,及时掌握企业项目工作人员的廉洁情况。对违法违纪人员进行检察约谈和警示告诫,构成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查处,确保服务企业项目不受损、专项工作不打折。

  建立办案一体化工作制度。嘉峪关市检察院强化机关各部门之间的工作联系和协作配合,制定了“侦防一体化”“案件影响评估”等工作制度,指定专人集中清理、依法处理涉企涉项案件,做到“四优先”,即:优先立案侦查、优先审查捕诉、优先挽救损失、优先解决难题,减少企业项目诉累,为企业项目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目前,对涉企个案反映出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共发出《检察建议书》32份,有效帮助和督促相关企业健全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堵塞了管理漏洞。

  构建检企共建互助机制

  建立信息交流和双签制度。嘉峪关市检察院与各企业项目主管单位签定《服务协议书》10份,督促各企业项目主管单位在与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签订建设合同的同时签定《廉政协议书》,约定管建各方廉政建设责任。依托派驻检察联络站每季度至少召开两次工作联席会议,围绕工程建设情况、干部员工执法执纪情况、工程预防情况等问题进行信息交流、情况通报、经验推介等,共同分析容易引发职务犯罪的苗头和隐患,研究对策,消除隐患。已召开会议12次,解决了信息共享、廉政宣传和防控重要节点等方面的实际问题5项,堵塞了漏洞,消除了盲点。

  建立廉洁准入和风险防控制度。嘉峪关市检察院牢牢抓住企业项目招投标、经济往来、物资采购、产品销售等重点环节不放松,与各企业项目管理单位制定了《廉洁准入规定》和《职务犯罪风险源点排查和风险预警工作制度》,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作为企业项目投资建设招投标工作的必经程序,对发现的风险源点有针对性地提出风险预警建议,帮助企业项目制订廉政风险防控制度、物资招投标管理、单位财务年审等内部防控措施。截至目前,对各企业项目开展专项检查5次,提出完善资金管理和工程项目管理措施建议21条,帮助各企业项目全面完成党风廉政防范制度和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制度69项,指导重大项目招投标工作37次,提升了服务质量,强化了监督实效。

  构建服务企业项目发展联动机制

  建立联合执法制度。嘉峪关市检察院加强与政府法制部门、法院、行政执法单位的协作配合,建立了涉企涉项案件“两法”衔接机制,对侵害企业项目权益的刑事案件做到快捕快诉快判,切实保障企业项目各项合法权益,及时消除企业项目发展障碍。并与行政执法单位共同开展涉企涉项领域专项治理,对危害企业项目发展的各类犯罪依法从严从快打击,促进各种市场主体和经营者公平竞争、共同发展。2013全年,共查办审结涉及企业项目的刑事犯罪案件111件198人,对有效遏制和预防涉及企业项目的违法犯罪起到了防范、控制、警示的作用。

  建立联合监督制度。嘉峪关市检察院与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安局、司法局、国土局等单位建立了“案件检察监督制度”“防范和处理虚假诉讼制度”等,强化了检察机关的调查取证和法律监督权;同时,特别注重对征地拆迁、安置优抚、国家工作人员违法插手经济纠纷和滥用强制措施的监督,并加大查办和预防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征地和发放补偿金,以及向企业项目建设者、经营者和管理者索贿、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工作的力度,为企业项目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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