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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业反垄断罚单开出12家日本汽配商受罚12亿元

  • 发布时间:2014-08-21 19:30:49  来源:国际商报  作者:王亮  责任编辑:罗伯特

  发改委汽车反垄断罚单日前落地,日本12家汽配商率先“中枪”,而备受市场关注的一汽-大众奥迪受罚情况,也在坊间流传,有媒体称罚单精确数字或为2.48亿元,此前也有爆料为18亿元。截至本报发稿时,针对奥迪的汽车反垄断第二张罚单情况尚未清晰。

  针对日本汽车配件厂商价格卡特尔一案,执法机构8月20日公布处罚决定:对日本住友等8家零部件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8.3196亿元,对日本精工等4家轴承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4.0344亿元,合计罚款12.354亿元。

  我国反垄断法实施以来,这12家日企成为史上最大一张罚单的受领者。有媒体表示,此次罚款的额度为这些日企年销售额4%到8%不等。如果不出预料,近期将迎来以日系为主的汽车品牌零部件价格下降的资讯。

  据悉,此次汽车零部件企业受罚,源于在美国近来的判例。在本次公布的12家被罚汽车配件厂商中,有部分在2013年曾一度在美国因类似的垄断行为而受罚,此后他们向中国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自首”,据称一度让发改委相关机构感到突兀。

  目前,在我国的日系合资企业中,日本零部件供应商的占比较高,有其历史的原因。中研普华公司统计数据显示,2013年中国汽车零部件从日本进口额为95.8亿美元,占零部件进口总额的27%,采购者除了日系合资车企外,国内大多车企均有涉及。

  见诸媒体的信息显示,2000年1月至2010年2月,日立、电装、爱三、三菱电机、三叶、矢崎、古河、住友等八家日本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为减少竞争,以最有利的价格得到汽车制造商的零部件订单,在日本频繁进行双边或多边会谈,互相协商价格,多次达成订单报价协议并予实施。价格协商涉及中国市场并获得订单的产品包括起动机、交流发电机、节气阀体、线束等13种。经价格协商的零部件用于本田、丰田、日产、铃木、福特等品牌的20多种车型。截至2013年底,当事人经价格协商后获得的与中国市场相关的多数订单仍在供货。

  2000年至2011年6月,不二越、精工、捷太格特、NTN等四家轴承生产企业在日本组织召开亚洲研究会,在上海组织召开出口市场会议,讨论亚洲地区及中国市场的轴承涨价方针、涨价时机和幅度,交流涨价实施情况。当事人在中国境内销售轴承时,依据亚洲研究会、出口市场会共同协商的价格或互相交换的涨价信息,实施了涨价行为。

  发改委表示,上述8家汽车零部件企业和4家轴承企业涉嫌达成并实施了汽车零部件、轴承的价格垄断协议,违反了我国《反垄断法》规定,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不正当地影响了我国汽车零部件及整车、轴承的价格,损害了下游制造商的合法权益和我国消费者利益。两个案件中,当事人多次达成并实施价格垄断协议,违法行为持续时间超过10年,违法情节严重,国家发改委依法予以从重处罚,同时对主动提供重要证据的相关当事人适用了《反垄断法》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条款。

  有律师表示,价格横向共谋是价格垄断中最严重的一种。根据《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第14条,第一个主动报告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可以免除处罚;第二个主动报告达成价格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可以按照不低于50%的幅度减轻处罚。据悉,此次汽车零部件价格垄断案和轴承价格垄断案中,首家主动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日立和不二越被免除了处罚。与此相对的,违法情节比较严重的爱三、三菱电机、三叶和捷太格特均被处上一年度销售额8%的罚款。

  据媒体爆料猜测,我国汽车反垄断第二张罚单,即一汽-大众奥迪厂家收到的罚单精确数字或为2.48亿元。经销商层面,预计湖北鼎杰被罚1600万元,湖北奥龙等6家被罚930万元,华星被罚450万元,奥泽、奥嘉可能免于处罚。处罚标准为奥迪2013年全年在湖北全境销售额的1%~10%,并参考企业触犯《反垄断法》程度以及认错态度等关键因素。不过,此资讯尚未得到证实。(王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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