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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原因致电商平台假货难禁

  • 发布时间:2014-08-20 04:29:37  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记者 任 翀

  聚美优品、京东等电商平台在7月底刚刚被曝光存在销售假冒奢侈品的行为,近日央视《每周质量报告》又曝光了部分电商平台销售的日化用品也存在假冒现象。尽管被点名的电商或是发表致歉声明,或是紧急澄清,但从电商平台的架构看,目前存在的三块“短板”很难保证从根本上杜绝假货出现。

  代理制和驻场制问题多

  造成电商售假的第一块“短板”是不少品牌采取的代理制销售模式,以奢侈品为主。奢侈品牌在国内一般都经由代理商销售。如果品牌直接在线销售,会影响代理商利益,所以电商平台上不少奢侈品其实来自代理商。而代理商的规模和服务质量参差不齐,比如之前被曝光的聚美优品,就是因为引入了一家伪造资料的代理商,从而让假货颇具隐蔽性。

  其次,“驻场制”经营模式也助长了假货泛滥。所谓“驻场制”就是电商不直接提供产品或服务,而是引入商家或个人进行销售。不少电商平台为了追求入驻商户数量,并不严格检验商户的资质和质量,导致“李鬼”借助电商平台坑害消费者。

  再则,网络售假违法成本很低。对于绝大多数无品牌授权、通过自营渠道销售奢侈品的电商,国内并没有相关法律约束。一旦发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只能依据《产品质量法》、《商标法》等进行查处,处罚力度有限。

  1号店两条经验可借鉴

  针对电商平台的以上问题,电商平台应增加品牌授权产品或服务的比例,加强对入驻商户的检查力度,并提高入驻商户的违法违规成本。

  在此次央视《每周质量报告》暗访中,记者分别从京东、1号店、淘宝等网店购买了8瓶洗发水,通过400客服电话验证发现,有3瓶确认为假冒,2瓶无法确认真伪;而1号店被抽查的2款宝洁洗发类产品被确认均为原装正品。1号店副总裁郭冬东表示,这一结果得益于平台一直强调“官方授权”销售模式,扩大直销范围。他介绍说,自2013年起,1号店与宝洁、联合利华等多家全球日用品巨头共同启动了“品牌直通车”战略计划,由品牌方直接供货,避免了中间倒手环节,杜绝假货、水货。

  对于驻场商家,郭冬东认为要提高其违法成本。据他介绍,1号店在平台上推广“百万质保商家承诺函”,1号店一旦查实驻场商家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有权依据《1号店平台服务协议》 要求其支付人民币100万元的违约金,并由1号店将其用于追责和消费者权益保障等事宜。“对于拒不签署承诺书的商家,我们将直接清退。”郭冬东说,自8月初启动承诺书以来,平台上已有超过2万家驻场商家签署,签约率近90%。

  平台连带责任亟待明确

  业内人士指出,为了避免电商自查自罚沦为“表面文章”,需要有外部约束机制,即实施售假连带责任。

  互联网产业研究员唐汹认为,有必要以法律形式确定电商平台需要承担的连带责任。一旦出现售假,不仅要追究售假者的责任,还要追究电商平台的责任。而这些责任,不仅包括对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惩罚,还包括对消费者的赔偿。他指出,目前电商驻场商户或个人与买家产生纠纷时,平台往往只是承担“协调人”的角色,就算驻场商户或个人明显违法违规,如果他们拒不赔偿消费者,电商平台所能采取的手段也只是“关店”,消费者没有得到赔偿,电商本身的利益也没有损失。可如果通过法律的形式确定了电商的连带责任,那么在明知驻场商户或个人有错的情况下,电商平台将有义务承担“先行赔付”的责任,还将面临被连带惩罚。此举将强化电商平台对入驻商户和个人的约束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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