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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监管力度 P2P网贷更有“钱景”

  • 发布时间:2014-08-20 03:31:50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财经评论

  龚名扬

  上周,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的指导意见》,指出目前要解决好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高问题。东莞一直被誉为“世界工厂”,小微企业遍地林立,虽然规模小,但是数量庞大、涉及的行业非常广泛。

  然而,由于小微企业普遍存在资产规模较小、产品线较为单一、技术水平低等问题,而且在产业链中议价能力弱、信用状况参差不齐,整体抗风险能力较弱,从而制约了融资能力。无法通过银行融资的小微企业,往往会求助于民间信贷公司,然而高昂的融资成本却使得小微企业利润缩减,制约了其成长的空间。

  另一方面,东莞民间并不缺钱,2014年上半年东莞的存款达9287.34亿元,有不少人都有投资的意向,却苦于没有合适的渠道。而互联网金融的飞速发展,为民间闲置的零散资金提供了新的投资渠道,P2P网络借贷平台的出现就是对现行金融体制的补充。

  简单来说,P2P网络借贷一般由具有资质的网站(第三方公司)作为中介平台,借款人在平台发放借款标,投资者进行竞标向借款人放贷的行为。网络借贷指的是借贷过程中,资料与资金、合同、手续等全部通过网络实现,它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民间借贷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一种新的金融模式。

  P2P网贷方兴未艾,其借助互联网技术,与很多传统的金融渠道相比更加方便直接、成本更低,做得好无疑会降低很多中间管理成本,给小微企业减轻资金上的负担。但与此同时,由于监管的缺失、准入门槛过低,P2P网贷也成了问题爆发的重灾区,很多P2P平台成了一些不法分子个人敛财的私器。

  近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判处东方创投两位主要负责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这一判例也成了国内P2P被判“非法集资”的第一案。该案的关键是,东方创投作为P2P网贷平台,却吸收公众存款用于自融,最后投资者的本金只剩下48%。

  P2P的监管已经呼之欲出,根据目前的消息显示,监管或将由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联手执行。根据此前银监会所提出的五点原则,对P2P网贷的监管是“明定位”、“不碰钱”、“有门槛”、“重透明”和“强自律”,笔者认为,准入门槛将成为P2P网贷监管的关键。

  8月15日,银监会创新监管部主任王岩岫在“2014中国中小银行发展高峰论坛”上表示,行业发端以来至7月份,可查的P2P机构有1200家,实际上跑路的有150家,每个月有六七家跑路。有业内人士认为,最近P2P网贷平台的跑路甚至已经从原来的资金链断裂向有意诈骗的趋势转变,其关键还是准入门槛。

  如今,P2P行业的准入门槛过低,网站模板花几千块钱就可买到,而对于注册资金也没有过高要求,甚至可以通过代理机构杜撰。过低的门槛和违约成本,让P2P行业俨然成为骗子眼中的天堂。

  提高门槛,首先是要提高P2P网贷平台的注册本金,因为P2P提供的毕竟是金融服务,没有资本金的约束是不行的。而通过提高注册本金的门槛,可以过滤掉一大批不良平台,从而将那些没有资金实力的从业者或机构挡在外面,降低行业问题出现的概率。

  但准入门槛还不只局限于资本上,由于P2P还属于互联网范畴,其技术平台必须具备过硬的安全性,并且有专业的技术人员进行维护。而且,目前P2P网贷平台的很多员工并不专业,还应该要求公司高管人员有基本的资格以及风险控制能力,信息把关的能力。

  笔者相信,在新的监管规定出来以后,通过淘汰掉一批不符合资质的公司,P2P网贷将迎来更好的发展“钱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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