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西部十七省区市 人大民族工作座谈会在兰召开
- 发布时间:2014-08-19 08:34:39 来源:甘肃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2014年中西部十七省区市人大民族工作座谈会在兰召开
本报兰州8月18日讯(通讯员樊帆)2014年中西部十七省区市人大民族工作座谈会今天在兰州召开。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主任委员李景田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嘉木样·洛桑久美·图丹却吉尼玛出席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陆武成致辞,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青林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张绪胜出席会议。
会议认为,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的30年,是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30年,是民族法制建设不断发展进步的30年,(转4版)
(接1版)也是人大民族工作创新发展的30年。多年来,各省区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同级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依法维护和保障少数民族的合法权益,着力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为进一步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做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指出,民族工作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关系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国家安全,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程,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化对人大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正确理解和坚决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努力把人大民族工作推向新的更高水平。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做好人大民族工作的方向和重点,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结合民族地区实际,把支持民族地区发展作为人大民族工作的着力重点,围绕民族地区扶贫开发、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综合运用民族立法、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法定方式,推动党和国家对民族地区的优惠政策的落实,推动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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