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 发布时间:2014-08-19 08:34:40 来源:甘肃日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我省出台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
清理腾退加强用房管理 整合调配提高使用效率
本报兰州8月18日讯(记者徐爱龙)为规范和加强省级党政机关用房管理,优化房产资源配置,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切实提高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使用效率,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和《甘肃省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清理腾退和整合调配实施方案》。
《办法》从适用对象、职能范围、管理内容、工作程序、违纪处理等方面对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进行了规范。《办法》明确省级党政机关包括省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上述机关派出机构、直属事业单位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办公用房管理包括办公用房、业务用房和未脱钩的招待所、培训中心等非住宅用房及相应土地管理,并明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是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主管部门,集中管理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及相应土地。
《实施方案》对清理出的省直单位15.4万平方米的超标、对外出租和调新建新未交旧办公用房,按照先简单后复杂、先机关后基层、先兰内后兰外和先腾退移交后整合调配的总体思路,提出了整合调配意见。(转4版)
(接1版)整合调配工作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与中央近期要求完成办公用房清理腾退的时间点一致,计划2014年10月20日前完成省直单位15.4万平方米违规使用办公用房的清理腾退工作;第二阶段计划2015年6月30日前,将腾退出的办公用房整合后调配给94个兰内省直单位,解决其办公用房及业务用房紧缺和分散多处办公等问题。调整到位后,省直60个单位无需在外租房办公,每年可节约租房经费2351.29万元。同时,对相关科研院所、省管高校和兰外省直单位腾退出的闲置房进行整合利用和分类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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