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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餐结账无端被多收68元

  • 发布时间:2014-08-17 13:30:38  来源:今晚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记者刘英潮)没有点过的菜竟然出现在自己的结账单中,顾客如果不是仔细查看,还真是多花冤枉钱。到底是商家操作失误,还是故意欺诈。近日有市民在就餐中被多收费,对商家诚信产生怀疑。本报记者在接到投诉后,对此进行了调查。

  市民齐先生和家人日前在河东区一家知名连锁饭店就餐,他到收银台刷卡结账后没有拿到对账单。400多元的金额让他产生怀疑,他返回索要对账单后才发现,有一道没有点的菜被计入其中,被多收了68元。虽然大堂经理现场道歉后提出不仅将多收的费用退回,还将本单优惠按300元整数计算,但是气愤的齐先生认为商家此举有欺诈之嫌,必须加倍赔偿。而商家不承认有故意欺诈行为,双方对赔偿金额僵持不下。次日,齐先生向本报“消费直通车——今晚3·15热线”投诉。

  记者随后联系该饭店以及其北京总部核实情况。该饭店人士表示企业一贯重视百年老字号的品牌声誉。按照北京总部要求,天津地区所有收银台结账人员都被要求及时向就餐客人出具对账单,只是客流高峰时,出现了此次失误的个案。在本报接待的投诉过程中,饭店主动出示没有故意欺诈的证据,并以服务失误的名义,赠送齐先生一套价值300元的套餐,获得了对方的谅解。

  餐饮业算错账的情况普遍吗?记者随机采访一些消费者发现,他们或多或少遇到过被多算账的情况。据了解,这些不良手段包括:在顾客点菜时,一些菜会被告知没现货了,但这些菜的价格却仍会出现在账单上,而没有划掉;有点小份菜结账时变成了大份价格;一些隐性收费最后才被告知……有的消费者请朋友吃饭,即便发现了账单有误,也碍于面子、不好意思当场找商家理论。本市法律界人士对此指出,商家故意告知消费者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消费者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如果商家被证实有欺诈的故意,消费者可以要求加倍赔偿。法律界人士建议,建立不诚信商家“黑名单”,对于多次被投诉的商家,执法部门应该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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