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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改能否激起金融“活水”(聚焦农村贷款难(3))

  • 发布时间:2014-08-17 00:00:00  来源:人民网  作者:钱 伟  刘甜甜  责任编辑:罗伯特

  夏日傍晚,池塘里波光粼粼。在合肥市包河区大圩镇鸿欣金地果蔬专业合作社的田间,一汪清澈的水流,让硕果累累的果园喝了个饱。刚刚申请到50万元贷款,合作社负责人史丹燕露出久违的微笑,金融“活水”解了合作社燃眉之急,农庄一派生机。

  根据改革时间表,到今年年底,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全部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农村金改成效如何,各方有哪些期待,记者来到合肥市农村一探究竟。

  两难的尴尬

  农民、农企贷款难,金融机构难放贷

  见到史丹燕时,这位包河区大名鼎鼎的“徽姑娘”,刚从果园里翻土归来。

  “前两天,我们大圩镇的葡萄节才开幕,可我现在就快没葡萄可卖哩!”这位36岁的农家女,靠着当初卖建材攒下的积蓄,在家乡操持起了“开心农场”。短短3年间,她就领着200多位乡亲办起了鸿欣金地果蔬专业合作社。春夏种葡萄、甜瓜,秋冬种叶类蔬菜和草莓,这500多亩肥沃的圩区土地,每年亩均收益有一万元。

  乡亲们挣到钱了,就想扩大种植规模,可到银行申请贷款时,才真正体会到贷款难。“没什么资产可抵押,还得找当公务员的亲戚朋友们作担保才行。”史丹燕说。

  不光是农民贷款难,中小农业企业也有同样遭遇。在位于包河区大圩镇的“亚洲果园”,安徽鑫大地农业科技公司负责人吴小亚坦言,农业企业规模较小,固定资产不多,大部分都是农业临时设施,流转的土地经营权还不能用作抵押。而担保公司开展农业担保的积极性也不高,这些都极大地限制了企业的融资能力。

  一面是贷款难,一面是难放贷。随着农村金融改革步伐不断加快,众多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变成农村商业银行。然而,改革并不是简单换个牌子,而是要真正走向市场。

  一位农商行负责人坦言,过去大多是面向单个农户的融资贷款,所有风险要农信社自己扛。改制成农商行之后,以往的呆坏账就成了沉重的包袱,尽管有相关政策支持,但是要完全消化“包袱”,仍然需要漫长的时间。

  “相当一段时间,中小型农业企业向银行贷款难度较大。因为,银行从管理成本、贷款风险等因素综合考虑,一般更愿意将款贷给大型企业。”这位负责人表示,原因在于中小型农企一般现金结算较多,投资回报期长,承担的农业自然风险相对较大。

  逼出来的改革

  财政资金+互助基金,创新贷款抵押方式

  说起刚拿到的贷款,史丹燕乐了。今年7月,合肥市以“财政资金+互助基金”模式与银行合作,建立“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融资联盟共同基金”,为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的龙头企业予以融资扶持。她的专业合作社成为首批会员单位。

  据了解,该基金由合肥市财政安排600万元资金,贷款企业按照授信额的10%—15%缴纳共同保证金、1%的风险准备金。今年计划吸纳100家企业作为首批会员,每家企业授信贷款规模240万元,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贷款年利率低于普通商业银行的水平。

  对于民生银行合肥分行来说,原则上要按照总担保资金1∶10的比例,放大确定贷款授信总额度,贷款企业除了保证金和风险准备金,不需要再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

  史丹燕笑着说,目前融到的50万元,用于下一季温室蔬菜大棚和育苗基地建设。“农业部门的人都了解我们合作社的信誉,好信用也能变成现金。过去无抵押贷不到款,不敢放开手脚干,现在可以放手干了!”史丹燕说。

  据悉,从农村金融改革大幕开启至今,合肥市全力推进农村金融体系建设,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到县域地区布点,多元化的金融体系已经延伸到广大农村,助推金融机构真正走向市场,鼓励金融业向民间资本“开闸放水”。

  “截止到今年6月底,全市县域地区共有各类银行机构52家。在农商行改制方面,除了肥东农商行改制待审以外,其他三县一市农商行均已设立。初步实现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据合肥市金融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改革的“时间表”,合肥市有望在今年10月前全面完成改制任务,提前“交卷”。

  针对县域经济特点,合肥市的县域金融主体主打“创新”牌。创新农村“三权”抵押贷款融资模式,积极解决农村经济主体贷款无有效抵押物的融资难题。2011年,长丰科源村镇银行就为一家公司办理商标权质押贷款900万元。在合肥,创新农业产业化融资模式已成常态,部分银行以“公司+农户”“合作社+农户”及“产业链+农户”等方式,对合作社及农户发放贷款,支持涉农企业发展。

  改革瞄准什么方向

  政策指引很重要,发挥农业协会作用,完善农村征信体系

  农村金融改革的目的,是为了让金融机构真正实现更大的自主性为农村金融服务,下一步,改革应该瞄准什么方向?

  合肥市金融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因受制于传统抵押物较少,创新林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等抵质押制度尤为重要。

  “虽然目前合肥市正在研究抵质押制度和办法,但仅靠一市一县的力量仍然有限,应该从省级部门制定相关政策,对地方及各金融机构的指导意义会更突出。”该负责人介绍,针对金融机构在涉农业务中可能存在的高成本、低收益、高风险问题,合肥市金融办已经建议省级部门通过减免税收、贴息贴费、风险补偿等方式,调动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积极性。

  吴小亚认为,对他们这样的中小型农业企业来说,贷款对于持续发展意义重大。“过去需要周转资金用于生产或者销售产品时,融资的渠道非常有限,选择民间借贷,高额的利息又难以承受。希望进一步拓宽中小型农业企业融资渠道。”

  “这也需要政府鼓励土地经营权及农业设施、农业临时用房等可评估用做抵押物,来进行银行贷款。在额度适当与规模匹配的情况下,鼓励中小型农业企业可采取互保形式,向银行融资贷款。”吴小亚说。

  合肥华绿种苗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曹传取也表示,应当发挥农业有关协会组织的作用,形成合力。同时金融机构要依托现有政策,创新信贷模式,加大产品研发力度,为“三农”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

  一位业内人士表示,信用环境的建设是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的基石,希望能从上而下建立完善的农村征信体系,运用合理的方式来评估农户、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村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建议由人民银行牵头、地方政府大力支持,相关部门紧密配合,建设可以供金融部门共享的农村信用体系。”

  《 人民日报 》( 2014年08月17日10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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