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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邹平县镇街住院起付线以上全报销

  • 发布时间:2014-08-15 19:31:33  来源:中国财经报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罗伯特

  本报讯 自7月31日起,山东省邹平县参合农民在县内镇(街道)卫生院住院,起付线标准为200元,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按100%比例报销。

  全报销是指全县参合农民在县内镇(街道)卫生院住院时,纳入报销范围的基本医疗住院医药费,从参合基金中予以报销。参合农民只需与医院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并将参保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交医院保管,无须交纳住院押金;患者出院结算时向医院支付200元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起付线费用,以及不在补偿范围内的费用。报销封顶线为每人每年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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