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下发缓解企业融资高成本指导意见 重点任务跟踪督查
- 发布时间:2014-08-15 09:33:14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罗伯特
昨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多措并举着力缓解企业融资高成本的指导意见,分条明确各部委、监管机构就落实7月2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的职责任务。
对比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缓解融资高成本十项举措,此次指导意见继续秉承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并强调解决当前企业融资成本高的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全面深化改革,标本兼治,重在治本。
此外,指导意见提出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偏离度指标、对各类长期投资资金予以税收优惠等新举措,多措并举缓解融资高成本问题。
实际上,早在国务院办公厅下发指导意见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任务之前,各部委、监管部门已陆续出台相应政策规定。比如,央行宣布对部分分支行增加支农支小再贴现额度120亿,证监会从资本市场角度出台十大新措施,保监会出台新“国十条”等。据悉,银监会近期也会就落实缓解企业融资高成本出台相关新政策。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指导意见首次提出,银监会、财政部负责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偏离度指标,研究将其纳入银行业金融机构绩效评价体系扣分项,约束银行业金融机构存款“冲时点”行为,并适当降低存款、资产规模等总量指标的权重,优化内部考核机制。
央行公布的7月金融数据显示,7月份人民币存款减少1.98万亿元,同比多减1.73万亿元,而因年度考核冲时点,6月人民币存款大幅增加3.97万亿元,造成7月人民币存款波动幅度超2万亿元。
不少银行分析师表示,设立存款偏离度指标有利于缓解银行考核冲时点的做法,避免银行存款出现月度大幅波动。
国务院办公厅表示,从中长期看,解决企业融资成本高的问题要依靠推进改革和结构调整的治本之策,通过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形成财务硬约束和发展融资来降低杠杆率,消除结构性扭曲。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财税改革,简政放权,打破垄断,硬化融资主体财务约束,提纲资金使用效率等。
国务院办公厅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相关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分工协作,对各项任务落实要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
国务院办公厅会对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指导意见强调了哪些内容?
货币信贷政策方面:
指导意见继续强调保持货币信贷总量合理适度增长,并着重提出,切实执行有保有控的信贷政策,对产能过剩行业中有市场有效益的企业不能搞“一刀切”。
优化基础货币的投向,适度加大支农、支小再贷款和再贴现的力度。
发展直接融资方面:
指导意见指出,逐步扩大各类长期资金投资资本市场的范围和规模,按照国家税收法律及有关规定,对各类长期投资资金予以税收优惠。
继续扩大中小企业各类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及集合债、私募债发行规模。
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支持中小微企业依托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开展融资,进一步促进私募股权和创投基金发展。
清理整顿不合理金融服务收费方面:
指导意见提出,对于发放贷款收取利息应尽的工作职责,不得再分解设置收费项目。
在商业银行和相关中介机构对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深入自查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加强专项检查。
发展金融机构方面:
除了继续加快推动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外,指导意见还指出,银监会要积极稳妥培育立足本地经营、特色鲜明的村镇银行,引导金融机构在基层地区合理布局分支机构和营业网点。
指导意见还要求,监管部门要加强银行同业批发性融资管理,提高银行融资多元化程度和资金来源稳定性。
尽快出台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指导意见和配套管理办法,促进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