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天然气价上调0.4元/立方米
- 发布时间:2014-08-13 05:34:07 来源:沈阳晚报 责任编辑:罗伯特
昨天,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决定自9月1日起,调整非居民用气存量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提高0.4元,居民用气价格不做调整。在此之前,上海市已经决定从9月1日起,居民用气实行阶梯气价,沈阳市物价部门则表示,沈阳暂无实行居民阶梯气价的时间表,非居民用气价格将会和全国同步调整。
非居民用气价格大涨
据了解,目前存量气和增量气差价每立方米在0.8元左右,此次上调0.4元之后,存量气和增量气之间的差价将进一步减少。再经过1次-2次天然气存量气价格调整后,到2015年末,我国天然气将实现“双轨合一”,基本实现市场化。业内人士解释说,存量气就是2013年实际使用气量,增量气为超出部分。存量气量一经确定,上游供气企业不得随意调整,用户不得互相转让。
按照发改委的统计,价格调整之后,辽宁省的存气量最高门站价格为2640元/千立方米、增气量为3120元/千立方米,两者每立方米相差0.48元。燃气公司供应的天然气,一般消费和工业各占40%、发电占到20%。此次价格上调之后,对辽宁省的工业和服务业影响较大。
涨价影响出租车行业
油品市场分析师王晓坤认为,天然气作为基础能源消费品,价格上行对整个工业制造业的影响不容忽视。当前天然气在工业领域的应用主要包括天然气制LNG、天然气制甲醇、天然气制氢、天然气制尿素、玻璃、造纸、金属冶炼、食品烘焙、陶瓷等。在天然气发电领域,气价上涨0.4元/立方米,则发电成本上涨0.09元/千瓦时。
此外,对于加气的出租车来说,则直接影响到司机的收入。发改委要求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和已建立的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通过调整运价或燃料附加标准疏导气价调整影响。疏导前,要统筹考虑当地用油、用气车辆燃料成本差异和补贴情况,以及经营者承受能力,由地方政府采取发放临时补贴等措施,缓解气价调整对出租车行业的影响。
阶梯气价暂无时间表
发改委此次调整非居民存量天然气价格,也引起了沈城市民对居民用气价格上调的猜测,有些读者给沈阳晚报热线打来电话,询问是否非居民天然气价格调整之后,紧跟着就调整居民用气价格。
据记者了解,近日,上海市提出了阶梯气价时间表,定在9月1日开始,调整居民用户管道燃气价格,并实行管道天然气阶梯气价,同时修改完善现行的居民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对于沈阳居民天然气阶梯气价的实行,沈阳市物价部门工作人员表示,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时间表,一切都会根据国家要求进行,调价之前会举行听证会。
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谷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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